吕梁教师招聘网 各市直达:  太原 长治 大同 晋城 晋中 临汾 吕梁 朔州 阳泉 忻州 运城

2024年山西省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7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6.专技岗位1要求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专技岗位2要求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7.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及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6个,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由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并在吕梁人事人才网(www.llrc.com.cn)、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www.llsz.edu.cn)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www.llrc.com.cn)公开招聘考试通道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境)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包含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可以如期毕业、按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提供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2024年6月22日18: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www.llsz.edu.cn)发布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存在问题,随即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进行考核。

面试采取讲课、技能展示方式进行,按所报岗位专业命题。备课时间4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技能展示10分钟。两项总分100分,其中讲课占40%,技能展示占60%。

技能展示考查分为3部分:

第一部分:基本功展示;

第二部分:技巧展示;

第三部分:所报岗位剧目展示(不超过3分钟);

以上需要的衣服等用品自行准备,剧目音乐制作在u盘上。

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最低合格线为60分。在面试6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成绩并列时,技能展示分高者进入体检。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面试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依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顺次只递补一次(面试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

(五)咨询、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8-2286016

监督电话:0358-228601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六、引进人才待遇及管理

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本次公开招聘引进的人才待遇保障。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三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承担违约责任,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七、其他

请考生考前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及时关注个人健康状态,做好个人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参加考试。同时,密切关注学校网站相关公告。具体考试工作要求详见各环节公告。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6月5日

附件【1: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吕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