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省临汾市永和县教师招聘公告
临汾市永和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发〔2021〕9号)等相关规定,永和县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永和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永和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该专门岗位转为招聘单位的普通岗位,报名时间顺延一天。
3.招聘岗位有永和户籍要求的,是指公告发布时应聘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为永和县或生源地为永和县。
4.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5.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6.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考生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7.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永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领导下,幼儿教师岗位由永和县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其他综合岗位由永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永和县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16日
报名网址:永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yh.gov.cn/)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址:永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yh.gov.cn/)
2.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永和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25×35毫米,分辨率295*413像素,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报名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缴费:根据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每人按两科收取考试费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减免考试费用: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农村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到永和县人社局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3.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幼儿教师岗位由永和县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其他综合岗位由永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后,登录原报名网站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在规定时间改报其它岗位。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4.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yh.gov.cn/)发布通知,同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对个别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要求层次较高的岗位,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招聘人数3:1比例的,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5.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6.准考证打印
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并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永和县人社局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由永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组织实施。
(1)命题和阅卷:由永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①幼儿教师岗位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幼儿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
②其他综合岗位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4)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资格复审
幼儿教师岗位由永和县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其他综合岗位由永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科目一》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科目一》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具备取得报到证的证明)、教师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学信网学历和学籍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报名表、档案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若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资格复审,在考察前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的存放证明(主要是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人社局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资格复审人员确认放弃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幼儿教师岗位由永和县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其他综合岗位由永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面试命题由永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2)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3)面试前,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yh.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同时告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5)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招聘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6)面试要成立面试考官小组,每个考官小组5-7人,全部为外聘专业人员,每个考官小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全程录音摄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幼儿教师岗位由永和县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其他综合岗位由永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替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sxyh.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报县编委会予以研究,通过后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相关待遇,实行五年服务期承诺制。
七、注意事项
1.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实行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制度。考生在笔试前需自行下载打印《永和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5),如实申报个人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
2.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在永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sxyh.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3.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八、联系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咨询永和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7-7523520
县教育科技局:13834170192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永和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5.2021年永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x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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