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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中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4年教师招聘第二批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8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晋中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为深入贯彻晋中市委“156”战略举措,推动市校协同创新发展战略,强化“大学城”优质基础教育资源保障,晋中市人民政府与太原师范学院合作共建太师陶行知实验学校,与晋中学院合作共建晋中学院实验学校,2024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太师陶行知实验学校位于省高校新区融创片区,占地约87.7亩,建筑面积4.95万平米,预计未来在校生规模达2200人左右。晋中学院实验学校位于省高校新区鸣谦大街,占地约161.87亩,建筑面积7.7万平米,预计未来在校生规模达3300人左右。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我市与两所高校共同选派教育部领航名校长、国家级学科领军教师、省市骨干教师20余名教育专家,组成管理团队和教师团队,携手打造全省基础教育示范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下达的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晋中市教育局现面向社会为部分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符合岗位需求的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8日至2006年 8月8日期间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并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各招聘部门(单位)根据专业目录调整前后对应关系、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9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以上服务期满截至时间为2024年8月8日。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晋中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9名,其中初中教师2名、小学教师7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晋中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优秀教育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聘用人员待遇

(一)聘用人员享受晋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公积金、职业年金等待遇。

(二)符合晋中市人才补贴政策的人员,可以享受晋中市生活补贴、学费补贴、购买住房补贴、科研经费补贴等人才补贴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方式进行,不受理他人代报。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1日至2024年8月1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晋中市教育局后院(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苑街146号)

3.报名及资格初审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晋中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优秀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各阶段均需提供)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在有效核验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任教期间所获荣誉、称号或奖项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本人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证明中要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是本单位正式或临时人员、进入现单位时间、档案存放地点、试用期、服务期等基本信息,明确是否同意报考。档案不在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证明。

未就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报名及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岗位中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填写并提前打印1份《晋中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优秀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提前准备好报名和资格审查应提交的各类材料。

报考人员须在到现场报名前用微信扫描“考生信息采集二维码”,准确填写并提交个人信息,现场报名时对采集的信息再次进行核实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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