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教师招聘公告(377名)
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21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77名,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教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二)教师岗位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15日至2003年6月15日期间出生)。
2.学历要求:
(1)应聘高、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平遥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3.教师资格证要求: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对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对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对应学科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必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高中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聘用后两年内须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教师资格证的要求见《平遥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具体招聘岗位的要求。
4.具备报考教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6月15日。
要求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6月15日。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平遥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共377人,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平遥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平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2021年6月15日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ao.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4日9:00—6月28日18:00(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应届毕业生岗位);
2021年7月2日9:00—7月3日18:00(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平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ao.gov.cn)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入口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个人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者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境)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平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单位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2.资格初审
平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对应聘人员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客观、公正、及时。
2021年6月24日9:00—6月29日18:00(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应届毕业生岗位);
2021年7月2日9:00—7月4日18:00(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资格初审由平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在相应岗位报名截止日期当日18: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6月28日18:00至6月29日18:00期间、7月3日18:00至7月4日期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先要在网上注册报名并填写相关的报名信息,并于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相关材料到平遥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考生须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下载打印两份。一份在报名时提供,在“服务地考核意见”栏中由服务单位和服务单位所在地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另一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需在“派出单位意见”栏中由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提供。)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书、解除劳动合同书。
3.网上缴费
2021年6月24日9:00至6月30日12:00(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应届毕业生岗位);
2021年7月2日9:00至7月5日12:00(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试两科(公共学科和专业知识学科),共计收取考生100元考试费用。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笔试当日18:00前,到平遥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核减、取消、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应届生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其核减取消的名额将转为相应的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将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补充公告。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7月5日8:00至11: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7月5日8:00至12: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1年7月5日18: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用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7月10日至7月12日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6.防疫要求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笔试、面试等现场环节须接受手机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参加现场环节。考生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疫情防范工作。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笔试以本人申报的学段学科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学科20分,专业知识学科8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采用闭卷形式。
(1)中小学教师:公共科目笔试为本学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专业科目为本学科高中段知识。
(2)幼儿教师:公共科目笔试为本学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专业科目为《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3)职业高中教师:公共科目笔试为本学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职高书法专业考试科目为《中国书法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主编:王镛)、职高工艺美术(漆艺)专业考试科目为《漆器工艺》(重庆大学出版社,编著:朱小禾 何艳)、职高美术设计与制作专业考试科目为《产品造型设计》(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主编:邱燕芳)、职高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考试科目为《计算机网络技术基础》(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主编:盛立军)、职高物联网技术应用专业考试科目为《RFID技术应用》(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编著:马长胜 刘贤锋)《物联网系统集成项目式教程》(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主编:金佳雷)、职高新能源汽车专业考试科目为《新能源汽车结构与检修》(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主编:陈社会)、职高工业机器人专业考试科目为《工业机器人技术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主编:夏智武 许妍妩 迟澄)。
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平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网上打印的《平遥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注明学位获得情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个人存档证明(或个人档案)原件及复印件(将所有证件缩印至一张A4纸上)。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承诺书(附件4)和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3)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5)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等相关材料或与报名时一致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6)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要求具有1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需提供1年及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从事教学工作的劳动合同和相应的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平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1)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讲课内容现场抽取,独立备课60分钟,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3)面试教材选用平遥县现行教材统一进行备课、讲课。
高中教师使用高二教材(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使用2019学年高一教材);
初中教师使用初二教材(其中化学为初三年级);
小学教师使用四年级教材;
幼儿教师根据中班教学目标进行命题,使用教材为《山西省幼儿园教师实践指导用书》(山西省幼儿教育中心主持编写,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
职高书法专业教师使用教材为《中国书法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主编:王镛)、职高工艺美术(漆艺)专业教师使用教材为《漆器工艺》(重庆大学出版社,编著:朱小禾 何艳)、职高美术设计与制作专业教师使用教材为《产品造型设计》(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主编:邱燕芳)、职高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教师使用教材为《计算机网络技术基础》(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主编:盛立军)、职高物联网技术应用专业教师使用教材为《RFID技术应用》(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编著:马长胜 刘贤锋)《物联网系统集成项目式教程》(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主编:金佳雷)、职高新能源汽车专业教师使用教材为《新能源汽车结构与检修》(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主编:陈社会)、职高工业机器人专业教师使用教材为《工业机器人技术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主编:夏智武 许妍妩 迟澄)。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平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2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学科,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高分优先选岗的原则,按照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具体岗位,综合成绩名次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考生不得选择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被聘用人员在平遥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市)调动、不得辞职,否则不予调档。
考生人员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无故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平遥县教育科技局。
政策咨询:平遥县教育科技局 0354-5868126
监督电话:平遥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0354-5867228
平遥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354-586823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1.此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考生,具体的时间和内容安排,请随时关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招聘的责任自担。
平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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