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幼儿教育中心教师招聘公告
浑源县幼儿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浑源县幼儿教育中心教师队伍结构,不断充实教师力量,面向全社会为浑源县幼儿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需要的专业、条件,采取自愿报名、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薪酬待遇
拟为浑源县幼儿教育中心三个园区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共计20人。
聘用教师均按《浑源县幼儿教育中心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1.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福利按幼儿园的相关规定执行;
2.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缴纳四项社会保险;
3.享受幼儿园在职在编职工培训待遇,提供高起点的专业发展平台及事业成长机会。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2.浑源县户籍;
3.年龄在20-30周岁(即1993年6月1日-2003年6月1日出生的)。
4.具有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如未获得毕业证书可携带在校证明。
5.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
7.有工作经验的教师,优先录取。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浑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5月16日
报名地点:浑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按照报考条件,由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现场审查和确认,合格者确认报名资格,填写《浑源县幼儿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学前教育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者,随时取消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6月10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浑源县幼儿教育中心总园(浑源县东关街东坛巷内100米)
面试办法:
抽签排序:入围面试人员持身份证提前到达,依次抽取“顺序号”。未按时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分讲课和艺体技能测试两个板块,面试总分100分。
讲课6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活动设计能力和实际授课能力,时间不超过10分钟。考生可以携带教材及讲课稿。
艺体技能测试40分,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从以下四项技能中任选两项进行展示,每项2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时间共10分钟。
艺体技能测试主要包括:
⑴唱歌:考生自选唱一首歌。(自带伴奏)
⑵弹奏:考生自选曲目弹奏。
⑶舞蹈表演:考生自选舞蹈表演;
⑷现场作画或手工。
艺体技能道具及材料由考生自备。
5、注意事项:
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否则按作弊论。
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要求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不达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后,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面试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
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名者报考资格条件再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不递补。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自愿放弃。
(六)聘用
考察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手续。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聘用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有工作单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聘用人员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浑源县幼儿教育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由浑源县幼儿教育中心另行研究决定。
本次招聘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浑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报名者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个人承担。
咨询电话:13734218749、18734667158
18636068240、15035273322
浑源县幼儿教育中心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