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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1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0年太原市娄烦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资教学水平,解决我县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师资短缺的问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文件精神,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从实际需要出发,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聘充实到幼儿教师岗位上来,为加快我县幼教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二、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幼儿教师共30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设置“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和“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年龄、专业、资格证要求等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及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条件: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实行“先上岗、再考证”政策,报名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聘用后在辅助性岗位工作,但须在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与附件1“学历及教师资格证要求”中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具有教师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且有一定的教学组织管理能力。

(五)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包括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基层农技推广特设岗位计划”到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0年服务期满(含到2020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要求,到2020年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六)已就业人员报考时,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七)具有娄烦县户籍或属娄烦籍生源(2020年11月20日后迁入娄烦县户籍的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报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过禁考处罚的人员。

(三)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含2020年服务期满,未递交辞职申请,且未被批准辞职的特岗教师)。

(四)现役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其中,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娄烦县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六)按照有关规定,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或在试用期的,不得报考。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8:00至11月29日18:00

报名网址:娄烦县人民政府网(报名入口附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照片要符合规定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本人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同意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考者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

报名者填写的姓名与本人有效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均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唯一标识,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报名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可在11月29日18:00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缴费并打印报名表: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考试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标准执行,本次考试收取考生50元考试费用。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24: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缴费阶段过程中如遇到问题的,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1——87102235予以解决。

2、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提交减免手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贫困家庭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农村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2020年12月2日9:00—17:00前往娄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专技股办理考试费减免)。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3、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经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按实有人数参加考试。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12月14日至笔试考试前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按照学历高低确定体检人选,如果学历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政治理论等。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报名时填写信息的各类证书原件以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复审合格的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娄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内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已就业人员须携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户籍证明材料,其中属户籍地的,提供户口本(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属生源地的,提供生源地派出所出具的因本人上学原因户口迁出注销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在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同时,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具体事宜详见填表说明。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同时,还须提供退伍证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通知下一名人员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采用面对评委讲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有效数字。成绩60分为合格(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内容:主要对报考者的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现实工作表现以及所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核实。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复)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批复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被正式聘用后,纳入全额事业人员编制,由县人社、编办、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批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不准办理调动、调离等手续(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否则按有关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培训费等。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防疫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保证考务安全,考生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参加招聘的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见《娄烦县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3)。

六、特别提示

(一)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信息、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娄烦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招聘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咨询电话

0351——5327193、0351——5399056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2020年娄烦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xlsx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docx

3、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x

报名入口:http://121.28.131.187:8043/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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