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2020年专项招聘国内外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公告
山西大学2020年专项招聘国内外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公告
山西大学创建于1902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学校于1998年成为山西省重点建设大学,2005年成为山西省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2016年,成为国家中西部“一省一校”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山西省出台意见支持山西大学深入实施“1331工程”,对标“双一流”实现率先发展。2018年,在省部共建和“一省一校”建设基础上,我校正式成为教育部和山西省政府合建的部省合建高校。
学科门类齐全,科研实力雄厚。现有86个本科专业以及9个本科双学位招生专业。现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7个、二级学科授权点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种类18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博、硕士点各2个;目录外二级学科博、硕士点各4个。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30000人,目前占地面积2066亩,办学条件优良,治学环境优雅,是省政府命名的“园林化单位”和“绿色学校”;目前拥有坞城校区、大东关校区、学校正在建设占地2000亩的东山新校区,为未来发展创造更加充足的办学空间。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公告时间: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20日。
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2月20日。
现场资格确认复审及招聘测试时间:2019年12月23日---2019年12月29日。
现场资格确认复审及招聘测试地点:北京。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9、2020年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学科。
2.2019年毕业于国外重点院校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国外重点院校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学最新版本排名的前200名学校,应聘音乐与舞蹈专业的毕业生如果毕业院校未纳入以上排名的,由学校认定世界排名前50的院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第一学历要求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14所“部省合建”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南昌大学、郑州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藏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辅导员岗位应聘者须为中共党员(正式或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招聘条件要求;
8.2019、2020年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2019年毕业于国外重点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并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教师及其他专技岗位,招聘计划45人。详情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本单位及相关高校网站或招聘专场发布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报名时间、考试方式、招聘纪律等。
招聘公告网站:www.sxu.edu.cn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及在高层次人才集聚地区或单位组织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可在2019年12月16日8:00—12月20日18:00前登陆山西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1.注册登陆山西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rsc.sxu.edu.cn/gkzp/jszp/index.htm),填报应聘岗位信息、上传《山西大学2020年专项招聘报名表》、现场资格确认复审时所应提交的材料及证件的扫描件。
2.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
3.现场资格确认复审所需证件:(按顺序装订)
①下载打印《山西大学2020专项招聘报名表》》(请正反面打印于一页A4纸上)
②提供本人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国内2020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免费认证获取;2019年已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党员及学生工作干部证明;高技能人才需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③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④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网签的高校提供未就业证明、国外重点院校的硕士研究生提供未就业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等信息。留学人员由学校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学校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择优初审筛选。通过初审筛选的应聘者、测试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在本单位网站主页公告;未通过初审筛选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通过初审筛选的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复审,提供报名时所需的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初审及复审,取消该应聘人员报名资格。
(四)招聘方式
学校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在高层次人才集聚地区或高校现场组织实施招聘。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1的,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1及以上,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
学校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或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下发正式聘用文件。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专项招聘工作主要环节有关情况和审核后的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主管部门及相关上级部门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五、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
山西大学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赵老师、芦老师
咨询电话:0351—7018264、7011251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351-7676068,山西省教育厅0351-3180724,山西大学监察室0351-7018627。
学校网址:http://www.sxu.edu.cn
学校地址:山西太原坞城路92号
报名后请大家关注山西大学网站及山西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随后将公布初选后的入选名单及招聘测试工作的时间、地点。
山西大学人力资源处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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