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教师招聘公告(80名)
古交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解决古交市幼儿教师严重短缺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科教师结构不合理问题,根据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并人社发〔2012〕33号)和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21号)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名额:(80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40名,小学教师20名,初中教师20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将合并到指定的的非专门岗位中。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恪尽职守,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9月19日以后出生(含9月19日)。
(四)学历: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且服务地为山西省太原市的人员;“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服务地为山西省太原市,现仍在职的人员。
入伍前为古交户籍并已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七)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其中:在读的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二)古交市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不得报考。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均不得报考。
(四)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报考。
四、聘用人员待遇
享受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日8:00-9月23日17:00(5天)
报名网站:古交市人民政府网(报名入口链接附后)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持教师资格证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资格证的要求),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且报考人的姓名须与使用的身份证姓名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所填写的教师资格证学科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上所载明的学科一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结果查询:
1.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2016年9月23日17:00前改报其它岗位。2016年9月23日17:00至9月2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2.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以上,比例不达要求的,要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使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相应岗位的比例要求,如该岗位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相应岗位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考试。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未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如数退还。
缴费并打印报名表:
1.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到2016年9月25日24:00。考试收费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6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成功后随即打印本人报名表。
3.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于报名期间到古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0月11日9:00至笔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二)考试
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幼儿教师为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综合知识;小学教师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综合知识;初中教师为综合知识(60%)和专业知识(40%),综合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最后1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所有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3.笔试成绩将通过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及时公布。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复审地点通过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2.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报考申请材料原件及报名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复审审核合格的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古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名次的下一名递补进行复审,如递补出现并列并资格复审合格的同时进入面试。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报名表、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小学和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报到证(派遣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就业人员须携带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人事代理人员须出具档案存放单位的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除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区)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以前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2010年(含)以后已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直接携带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未领取《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退伍证和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等综合素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通过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通过面对评委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题目现场抽取,独立准备90分钟后,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采用百分制,评委根据考生在面试中的总体表现,综合评定其得分,采取现场评分、当场亮分的办法,并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及时通知考生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用。
4.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增加一场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体检不合格的,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和现实表现等,并对其学历证书等信息进行验证,验证费用由考生自负。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领导组审核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
2.聘用人员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岗前培训,未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如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则予以解聘,缺额不进行递补。
3.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经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4.一经聘用,须在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能办理调动、调离、辞职等(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
六、其他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信息和通知全部通过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错过考试,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时间):
古交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351-5218005
古交市教科局咨询电话0351-5154856
七、本公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古交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附件1:古交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古交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2016年9月8日
2016年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教师招聘岗位表(80名)
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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