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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省白山市教师招聘公告(2号)

发布时间:2020-12-10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0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13号)精神,现将2020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6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12名(岗位序号:1号-12号),招聘范围为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0日至2002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12月10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2020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为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暂时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可报考本公告招聘岗位中有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并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和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和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禁考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证书日期其中有一个为2020年的,可视为2020年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等工作均在现场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吉林广播电视大学白山分校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9:00至12月23日11:30。

3.请考生按照《2020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要求,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上考生照片需为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

4.考生报名时,请提供报名登记表(2份)、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执业(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2份,其中1份粘贴本人正面免冠照片)。

岗位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证明工作经历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1“备注栏”。

5.考生现场报名时要主动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吉祥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和体温检测。报名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报名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不得进入报名现场,可以委托他人代报。除报名考生(代报人员)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报名现场。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及缴费

1.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缴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2.收费标准:通用知识笔试科目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考务费35元/人。教育基础知识笔试科目85元/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科目85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考务费60元/人.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考生错填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并完成缴费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另行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领的,须同时携带代领人和考生的身份证。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3.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5.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日期:2021年1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考生在报名缴费完成后于12月28日16:30前将本人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的扫描件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bsrsjsyk@126.com进行审验,逾期未发送的或超过截止时间发送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审验部门为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征兵办、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经审验合格的另行在白山市人民政府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5.考生考试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进入考场。

6.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下载打印《2020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4)每日记录。笔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次测温并到考场上交1份本人签字的《2020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告知暨承诺书》(附件5)和《2020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4)。“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笔试当天提供开考前72小时以内在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2.拟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复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复审时,拟面试人选应按照报名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执业(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或在职人员“全脱产”学习期间的学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4.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因本人放弃或按考生所留联系方式联系不上取消面试资格的,以及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和终止后查出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有笔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非以上原因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虽然符合递补条件但是本人放弃递补超过3人以上的,不再递补。

5.拟面试人选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另行在白山市人民政府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面试灵活采用结构化面谈、说课、试讲、专业问答、情境模拟、实际操作等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的50%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2.考试总成绩的及格线为60分。

3.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的笔试成绩查询方法在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和查询,未及时查询的后果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相同时,顺延到小数点后第4位。顺延小数点第4位后总成绩仍相同的,有符合国家和我省优先聘用规定(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规定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生体检、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山市人民政府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后,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2020年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

八、政策待遇

根据《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清华、北大本科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对应享受以下待遇:

1.择优提拔。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聘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纳入各地各部门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同等条件优先提拔到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2.给予生活补贴。市直事业单位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

3.给予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提供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白山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4.放宽职级职称政策。按照《2020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中岗位条件要求,聘用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取得的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白山市(含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白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bs.gov.cn/);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cbs.gov.cn)。

(二)其它事项

1.招聘考试的通知、公示等其它有关信息可登录白山市人民政府、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咨询电话”栏。

3.举报和咨询有关考试事宜的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受理,举报和咨询有关资格条件、专业、学历等事宜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受理。

4.监督举报电话:0439-3292661

5.政策咨询电话:0439—3255855

十、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附件1:2020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xlsx

附件2: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信息表.xls

附件3:2020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4:2020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docx

附件5:2020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告知暨承诺书.docx

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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