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丹东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2年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5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丹东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2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印发﹤市属公立医院、学校、新闻媒体选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丹人社发〔2020〕67号)等规定,丹东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拟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7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择业期内(2020年、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

(三)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2年海外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应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就读期间未落实工作单位)。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18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4日(含)之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8月4日(含)之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五)除丹东开放大学教师岗位和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外,其他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并要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丹东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2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2022年海外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考与学校专业要求相符的岗位。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八)有工作单位的在校生(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九)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附件要求相关证书。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通过丹东市教育局官网(http://ddedu.dandong.gov.cn/)、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lsdjyw.lnnu.edu.cn/)、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https://career.nenu.edu.cn)上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4日9:00至2022年8月13日17:00。

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至所报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本人手写签名纸质版《丹东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2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附件3)扫描件。

2.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3.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须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截图(应包括“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

4.个人简历(本人手写500字以内个人经历)扫描件。

5.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扫描件。

6.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

7.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或加盖院系公章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模板在附件4下载)。应届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2020年、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模板在附件5下载)。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

8.海外院校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根据本《公告》和《丹东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2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通讯不畅所致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査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査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报名或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以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为准,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电话告知。被通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于8月18日8:00-8:30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教材(附件6),到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振八街33号丹东市实验小学等待面试。相关防疫要求及需准备材料,详见《丹东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2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请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模拟课堂教学)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使用教材详见附件6,具体试讲课题将在8月17日13:00发布在丹东市教育局官网(http://ddedu.dandong.gov.cn/)、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lsdjyw.lnnu.edu.cn/)、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https://career.nenu.edu.cn)。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试讲10分钟,考官提问5分钟,提问以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等相关内容为主。每段时间单独计算,均不得超时)。

舞蹈、音乐、美术、体育、幼儿教师(学前教育)学科视场地情况增设专业技能考核,时间单独计算,不超过5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其中,舞蹈、音乐、美术、体育、幼儿教师(学前教育)学科专业技能考核部分不合格的(低于该项满分60%为不合格),不能聘用。

(五)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被确定的签约人选(以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为准)需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本人手写签名纸质报名表(附件3)及报名时所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在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签约实行双向选择。若毕业生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经考核合格,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签订就业协议。

(六)复审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应聘人员档案、相关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复审结果为最终聘用依据。复审不合格的,原与应聘者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废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体检

复审合格的应聘者,由丹东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到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幼儿教师按幼儿园教师的体检标准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八)考察

考察由丹东市教育局协调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调査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丹东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ddedu.dan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3.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流程(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5.招聘过程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予递补。

6.《丹东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2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本科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7)、研究生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8)。

7.招聘工作时间及面试地点可能会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做出适当调整。如有更改,用人单位通过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七、本公告由丹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报考岗位联系电话

纪律监督电话:230558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

附件:1.丹东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2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xlsx

附件:2.丹东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2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附件:3.丹东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2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4.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doc

附件:5.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doc

附件:6.面试教材目录(教材考生自备).doc

附件: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docx

附件:8.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doc

_附件:9.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doc

丹东市教育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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