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2024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6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2024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一、单位介绍

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素有“航海家的摇篮”之称,是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

航海学院于1992年由原航海系、电子工程系和航政系合并而成。学院现有航海技术、海事管理、地理信息科学和安全工程4个本科专业,牵头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交通运输工程学科,设有交通运输工程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航海科学与技术和海上交通工程3个二级学科博士和硕士点,以及交通运输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学院拥有教师188人,其中教授38人、副教授94人。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学院拥有先进的科研平台,其中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奖励20余项;国家级教学平台2个,国家级一流课程6门,省级教学成果奖11项,省级教学平台3个,全国气象科普教育基地1个。

详情请浏览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主页(https://nvc.dlmu.edu.cn/xygk/xyjj.htm)。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为人师表。

(四)具备正常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

6.曾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7.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到学校相关岗位的人员。

(六)被聘用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到校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一)教学科研岗位教师

高层次人才、兴海教授、兴海副教授、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师资博士后。

1.招聘学科专业

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地图学和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气象、控制科学与工程、应用数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科学技术史

备注: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科学技术史是航海历史与文化研究中心依托学院招聘。

2.招聘名额

9人(其中含航海历史与文化研究中心招聘1人)。

3.招聘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且高等教育各阶段均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具有较好的学术背景及发展潜力。

(2)应聘师资博士后岗位,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类推);应聘讲师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聘副教授、兴海(副)教授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聘教授岗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二)航海类持证教师

1.招聘专业

航海技术

2.招聘名额

1人

3.招聘要求

(1)持有效LNG船长证书,具有18个月及以上LNG船管理级船员实船工作资历。且近5年内无船员违法记分,未发生一般及以上主要责任事故。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待遇支持

1.为人才提供事业编制;

2.为人才提供周转房;

3.为人才提供教工自助餐;

4.为人才子女提供优质基础教育资源;

5.优秀人才有机会参加职称直评;

6.各岗位具体待遇详见附件1。

五、应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全年招聘,招满为止。请应聘者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送至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招聘邮箱(zhaopin@dlmu.edu.cn)和航海学院招聘邮箱(wanghonggui@dlmu.edu.cn),邮件标题以“应聘航海学院+意向岗位+应聘者姓名”命名。

1.应聘材料

(1)《大连海事大学拟聘用人员登记表》(附件2);

(2)《亲属关系承诺书》(附件3);

(3)其它附件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或任职证书、奖励证书、论文、科研项目等扫描件,做成一个PDF文件。

2.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因本人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材料大小限40M以内,若超过40M请使用邮件中转站功能。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实际需求和履行岗位职责匹配程度,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与考察

学校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察和心理测评。

考核时间与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参加考核人员需现场提供相关证书及资质材料的原件,学校现场审核其真实性,对证件不全或资质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

(四)公示与聘用人员确定

根据考核、考察和心理测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海事大学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rcb.dlm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入职

学校组织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持学历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到校办理聘用手续。

六、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提交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1-84723129(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0411-84724473(航海学院)

招聘邮箱:zhaopin@dlmu.edu.cn(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wanghonggui@dlmu.edu.cn(航海学院)

监督电话:0411-84723076

监督邮箱:dlmujw@126.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

本招聘公告由大连海事大学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及航海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岗位待遇.pdf

2.大连海事大学拟聘用人员登记表.doc

3.亲属关系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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