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3-11-23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三批)

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413号)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和对象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80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第三批)》(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报考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31日之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7.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承诺两年内(2026年9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免费师范生;

8. 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相关大学就业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8:30—11月26日11: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下载并填写《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下方金普人才谷二维码进行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应聘岗位专业要求要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考生姓名、证件号码和个人照片一经注册,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考生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6.考生报名注册时需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码,作为单位与考生联系的主要方式,并务必在公开招聘组织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单位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网上资格审查

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报名完成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并收到短信提醒。

(四)现场资格复审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于11月26日下午13:30到大连金普新区金马路203号华堂大厦人才会客厅,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提前下载填报,并粘贴好照片)(附件2);

2.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

4.本人简历一份(A4规格);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6.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外,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及网上认证件(网上认证件是指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以上材料中报名表格及各类复印件全部使用A4规格纸张,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未被录用者,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资格审查时携带材料不全的,视为不合格。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五)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于11月27日上午8:30到大连金普新区金马路203号华堂大厦人才会客厅候考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教学知识技能、教学过程与方法、从教潜能、职业道德与职业精神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如部分岗位应聘人数较多,将适时增加面谈环节。依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六)确定考察人选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人选。确定为考察人选的,签订就业协议。

(七)考察和体检

结合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时间,考察工作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它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和服务期限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2.请考生随时关注本人所在学校网站和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确保联系方式通畅,以便用人单位沟通,因未及时关注网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招聘考试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或者有证件造假等不诚信行为的,不再作为拟聘用人选。

4.考生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电话0411-87695407。

咨询时间:11月22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附件:1.《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第三批)》.xlsx

附件2-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docx

4.走进金普教育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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