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高中部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
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高中部面向辽宁师范大学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本溪市高级中学始建于1953年,是辽宁省首批重点中学、首批示范性高中。先后获得全国最具内涵特色学校、中国百强中学、辽宁省模范学校、辽宁省德育特色校、辽宁十大社会名片等70余项荣誉奖项。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五十多所重点大学授予优秀生源基地称号,2023年成为北京大学首批四星级“博雅人才共育基地”。学校于2023年9月举办了70年校庆,在全国教育领域引起高度关注。现有学生3000人,班级60个,教职工289人,其中党员教师130人,特级教师2人,正高级教师3人,高级教师123人,博士生2人,硕士研究生120人。学校以先进的办学理念,丰富的教学资源,一流的师资队伍,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成长平台,助力每一位学生成就精彩人生。
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是本溪市明山区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公办学校,由本溪市高级中学实行“一体化”管理。学校位于本溪市太子河新城核心区,占地9公顷,于2021年9月正式启动,是一所集小学、初中和高中为一体的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完全秉承本溪高中的教育理念和优良传统。小学部和初中部用三年时间便以优质的办学和管理赢得社会认可,成为本溪及周边地区家喻户晓名校。附属学校高中部将于2024年启动招生,所招聘教师与本溪高中教师互融互通,新入职教师均在本溪高中顶岗培训,同步教研、备课,助力年轻教师的成长。本溪高中附属学校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甘于奉献、敢于争先的优秀教师队伍。以上两所学校根据需要,开展教师招聘: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本科层次毕业生年龄限制在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限制在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限制在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1.2024届辽宁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生。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2022-2023届需未落实工作单位(未以法人身份自主创业;未签订劳动合同和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2022-2023届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热爱教育事业,有与招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与招聘考岗位要求一致,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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