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省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2024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2024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已经结束,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
报考各岗位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详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鞍山市高新区激光产业园科创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412-5223383。
三、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具体要求
现场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条件包括:
1、《报名表》(附件2)(两份)(照片处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考生承诺书》(附件3)(两份)(本人签字处须手写并按手印);
3、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一张A4纸复印件(两份);
4、户口本原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两份);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还需提供本科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6、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两份)、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两份);
7、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上述材料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8、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https://www.chsi.com.cn);
9、个人信用报告原件(两份);
10、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附件4)(两份),如已离职可提供离职证明。确有困难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复印件、相关证明等分为2套,按以上顺序装订好,并在《报名表》联系电话处填好联系电话※
四、其他
1、凡参加资格审查考生请于资格审查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报到,请考生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如所留电话通讯不畅或未来参加资格审查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无故逾期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应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因故不能前来现场审查的,可委托他人进行。对委托他人前来的,除需提供考生资格审查需要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有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xls
附件2:报名表
附件3:考生承诺书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