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简章
铜仁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简章
(2024年10月修订)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学校办学起源于1920年创办的明德学校,几经传承演进,2006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10年通过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估;2013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0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启了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
学校占地约800亩,实验实习用房面积5.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18万册,电子图书318万册。学校现有在校生9011人,教职工947人(博士211人,硕士323人);正高级职称173人(二级教授3人,三级教授22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13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管专家5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贵州省“百”层次人才2人、“千”层次人才53人,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4人,省级“金师”7人。
学校始终坚持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构建了独具特色的“山”字型人才培养模式,现有国家二级师范认证专业4个 、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个、国家级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1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专业1个、贵州省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贵州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贵州省特色专业2个、贵州省一流本科专业10个、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省级一流课程69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门。建有贵州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辅导员工作室1个、贵州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1个、贵州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1个。三年来,学校获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36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75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0项。
学校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加强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现有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I类学科群1个,区域内一流建设培育学科2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其他省级科研平台15个。三年来,学校获科研项目总经费1.3亿元、承担各级各类课题近1500项(其中国家级课题37项、省部级课题118项)。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23篇,出版专著106部,获得授权专利452项。
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战略,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至今,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养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1568人次;与柬埔寨教育部、老挝琅南塔省教育厅等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先后与美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境)外85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并选派师生赴国(境)外交流访学;重点推进“一带一路”教育国际合作,围绕十大重点学科在泰国、老挝、柬埔寨建立海外实习实训基地10个;建有集学术研究、人才培养、政策咨询为一体的老挝国别研究机构即“老挝研究中心”;获批中国教育交流协会《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建有国际微专业3个。
二、高层次人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3.品行端正,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师德师风良好;
4.无违法犯罪和违反公序良俗行为;
5.博士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紧缺专业可放宽到45周岁;
6.符合学校相关业绩成果要求;
7.身体健康,人格健全,安心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高层次人才需求
(一)人才类别
1.第一类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获得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科学家或专家组成员,国家高层次人才特别支持计划(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长江学者成就奖获得者,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或与此类人才具有相当职务职称者。
2.第二类人才:国家级“计划人才”,领军人才入选者(包括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万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科技部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获得者,科技部“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科学家或与此类人才具有相当职务职称者。
3.第三类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获得者,国家部委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科研平台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学术奖励称号获得者,省突出贡献人才、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青年长江学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部)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领衔人,省(部)“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科学家或与此类人才具有相当职务职称者。
4.第四类人才:省(部)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省(部)级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省(部)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部)级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
5.第五类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有很好的发展潜力,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为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二)岗位需求
1.前四类人才引进岗位需求不限。
2.第五类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