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第十六幼儿园2024年11月教师招聘公告
观山湖区第十六幼儿园是观山湖区政府与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办的一所规模为16个班的幼儿园,幼儿园位于观山湖区远大生态风景园内,占地面积4156.59平方米。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相应的招聘事项将发布在观山湖区第十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众号为:“观山湖区第十六幼儿园”),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看相关通知。
一、招聘岗位
计划面向全省招聘合同制教职工2名,具体情况如下:
岗位 | 人数 | 报考条件 |
幼儿教师 | 2 | 详见岗位招聘条件 |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幼儿教师
1.学前教育或特殊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 年龄35周岁以下;
4.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 热爱幼教行业,对孩子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6. 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语言表达能力强、肢体语言表现力度好。
7. 有工作经验优先,应届毕业生有舞蹈、声乐、美术等特长或在校学生干部经历优先。
8.工资待遇:享受寒暑假带薪休假;购买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有机会参加专业培训;享受教育局临聘教师工资待遇。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 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 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 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 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 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1.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设置专用邮箱收集报名资料,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11月29日
3.考生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将各类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获奖证书、文件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21631835@QQ.com ,标题请注明:姓名+岗位+联系方式。
4. 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咨询电话:0851-88642618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结果11月29日前通过邮件、短信回复方式通知本人(资格初审只审核考生报考表内容是否具有报名资格,不审核附件真伪)。考生应随时关注邮件回复内容,超过报名时间发送的报名表将不会接到回复。
六、面试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资格初审通过后通过邮件通知本人。
地点:观山湖区第十六幼儿园内。
(二)面试要求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招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答辩。面试将设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分数并列将举行加试,最终确定拟录取进入体检环节名单。
考生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尽量独自前往面试地点,减少无关人员陪同,服从现场人员的管理。
七、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八、体检
体检的时间及其他事宜根据招聘工作需要电话通知考生。
体检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后通知考生进行复查。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工作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核
考核时间和具体详细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招聘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考生,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不合格的,经招聘工作小组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空岗,由招聘工作小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十一、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观山湖区第十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签订合同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与观山湖区第十六幼儿园合作的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十三、到岗
报到时间:电话通知。聘用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报道,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劳务派遣公司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四、纪律监督
1. 在观山湖区第十六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 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未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提交材料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 监督举报电话:0851-88642617
十五、其他事项
招聘相关内容解释权属观山湖区第十六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观山湖区第十六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
观山湖区第十六幼儿园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