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威县2024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实施方案
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实施方案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9号)和河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冀教人〔2020〕26号)文件精神,结合2024年教师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我县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中教师30名。现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威县教育系统所属第一中学、第二中学选聘高中教师共计25名,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高中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等职能。
2.威县教育系统所属第一职业技术中学选聘教师5名,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国家职业高中教育政策,承担职业高中教育任务,重点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和对口招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选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8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2024年7月底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具有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威县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一职业技术中学拟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3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威县2024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4月8日。
岗位信息表中部分具体条件的说明:
1.岗位条件中“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与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六)因各种原因导致选聘岗位计划空缺的,经威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空缺计划可调剂至急需、紧缺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威县人民政府网(www.weixi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报名和高校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4月—5月份,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报名地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抽调工作人员,分别赴东北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高校举行招聘会,同时在学校网站发布公告及报名咨询电话,以方便其他符合条件的重点院校毕业生选择就近报名。
招聘会组织评委现场面试,当场宣布成绩,择优聘用。上述每所高校作为一个考点,以先后顺序作为招考顺序,未完成的招聘名额顺延到下一个考点。如提前完成招聘名额,则不再赴下一考点进行招聘。(建议有意向的考生提前选择考点参加报名,以免下一考点参加报名时无招聘岗位)
网上报名邮箱:wxsydwzp@163.com
联系电话:0319-6156936、13102572992(威县教育局),0319-6156965(威县人社局)。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威县2024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表》(表格在威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有关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现场报名。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原件。
(1)参加网上报名的人员需提供所有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并以PDF的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wxsydwzp@163.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命名为“应聘学校+学科+姓名”,网上报名人员,在赴高校举行招聘会前由教育局电话通知网上报名人员及时参加现场招聘会的资格审查,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现场招聘会报名的人员须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高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填写信息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由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县教育局、威县纪委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三)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在考点公示。经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未签订的取消资格。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以上的,按1:1岗位比例末位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加试。加试成绩当场宣布,并在考点公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各岗位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学位)较高者、加试面试成绩较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60分)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五年。2024届毕业生需在办理入编手续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正式聘用人员纳入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列入财政全额开支,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我县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公开招聘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县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领导小组:
组长:石慧敏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王广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宏宙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刘金建 县财政局局长
张延峰 县教育局局长
(二)纪律监察组:
组长:胡秀鹏 县纪委监委委员
成员:李洪胜 人社局办公室主任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王广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七、有关要求
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招聘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及本《选聘方案》组织实施。要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要加强保密观念,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不出泄密问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应予回避的人员必须予以工作回避。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