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第二批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第二批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满足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师资的需求,依据《唐山市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拟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和各省师范大学的2024届普通类高校毕业生进行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和各省师范大学(名单见附件1)的2024届普通类高校毕业生进行选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发〔2017〕158号)精神,已经与相关县区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三、选聘数额
本次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3名。详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第二批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根据专项选聘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和选聘计划数额剩余量,多次赴多所高校开展选聘工作。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7.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15日至2006年3月14日期间出生)。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4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专项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第二批选聘公告自4月3日起在选聘范围内多所大学网站发布。
(二)报名
根据选聘剩余岗位数额,采用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分批进行,考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任选一种报名方式。选聘咨询电话:0315-291070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1.报名时间
①陕西师范大学批(本批次选聘相关通知将在“陕西师范大学”网站发布)
邮箱报名:2024年4月4日-4月12日17:00(非报名时间段视为无效报名)。
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2024年4月16日9:30-17:00陕西师范大学。
②辽宁师范大学批(本批次选聘相关通知将在“辽宁师范大学”网站发布,根据选聘剩余岗位确定对应岗位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和现场报名,如岗位无剩余,将于“陕西师范大学”批次面试结束后,发布通知告知考生本批次选聘不再开展)
邮箱报名:2024年4月17日-4月22日17:00(非报名时间段视为无效报名);
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2024年4月23日9:30-17:00辽宁师范大学。
2.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扫描件一份;
(2)2024年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且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不能提供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普通类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第二批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手签字版扫描件(附件3);
(4)《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第二批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登记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
(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扫描件一份;
(6)其他能证明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一份。
注: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邮箱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hgjykxp@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如:李四-岗位2-139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将在1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审核,请注意查看邮箱回复并保持移动电话畅通。请考生合理安排邮箱报名时间,以免耽误现场资格复审;另为了防止网络拥堵,尽量不要在报名截止时间点发送报名材料。
4.资格审查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由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小组,资格审核和邮箱报名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面试
面试采取线下测试办法,以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两批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选聘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微信群通知,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主动添加对应批次选聘微信群。
试讲内容均为应聘学段相应学科教材,题目自己确定。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教材重点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教学环节设计、专业基本理论实践运用等,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环节由评委提问1-3个问题,时长不超过5分钟。
六、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协议书、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本公告解释权限归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附件:
附件1: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院校名单.docx
附件2: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人岗位信息表13人_.xls
附件3: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第二批专项选聘事业编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4: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第二批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登记汇总表.xlsx
附件5: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专项选聘在编教师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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