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单位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滨海旅游城市——秦皇岛市(学校现有秦皇岛、昌黎、开发区3个校区)。学校始建于1941年,1975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1万余人、各类硕士研究生508人。现有专任教师1069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12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508人,其中教授173人;有“双师型”教师563人。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管优秀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北省模范教师等省级以上各类人才90余人,教育部及河北省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31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应聘者须于2020年7月15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研究生学历为境外取得的,须于2020年7月15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4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
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evttc.edu.cn)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资格初审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资格初审合格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3.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准考证发放
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合格人员进入测评环节。
2.资格复审。学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初始学历和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认证信息原件;《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3)毕业学校出具的政审材料(含现实表现、无违法违纪证明,岗位要求须为中共党员的,须对其党员身份予以证明,并加盖培养单位党组织公章)。
(4)其他相关证书材料原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根据岗位要求不同分为试讲、答辩两种组织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5.总成绩合成。面试成绩合格以上者,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组织实施。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考生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则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体检工作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指定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及自愿放弃拟聘资格等产生的空余岗位,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evttc.edu.cn)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它事项
1.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evttc.edu.cn)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2.凡与我校教职工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均属于报备范围。符合报备范围的我校教职工须在相关应聘人员报名后5日内主动向学校人事处报备,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另向组织部报备。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35-8076166(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35-8058540(校纪委办公室)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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