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永清县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汇聚天下英才,推动永清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我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发展所需、人才战略、人尽其能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资格复审、面试、考核等程序开展选聘工作。
本次选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选聘岗位和名额
我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20名,具体选聘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要求详见《永清县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照《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专业要求:
1、岗位要求专业以考生毕业证书所标注的专业为准。
2、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3、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四)教师资格证要求: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可持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因个人原因未能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办理聘用手续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六)其他:
符合选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注: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1日。
四、报名办法
1、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网站:
http://47.93.208.246:8888/login/a93d9db4d6860103
备注:请登录电脑端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360浏览器(非兼容模式)、qq浏览器(非兼容模式)。
3、报名时间:7月1日9:00-7月5日17:00;
4、审核时间:7月1日9:00-7月6日12:00;
5、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报考条件,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注册。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3)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等。上传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符合报名系统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及报考职位不能再修改。报名结束后,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五、资格复审
7月18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7月22日-23日。
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考试合格证明等;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限高校毕业生”岗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档案存档证明或档案存档协议书。
4、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其他一律无效。
六、面试
1、7月31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8月3日,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面试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评委组成: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评委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4、面试方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备课10分钟。
5、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6、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选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按照退役士兵,基层服务人员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再并列的组织二次面试。
8月6日在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面试成绩、进入考核考生名单、考核时间。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核相关材料,不能按时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1、考核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核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二)体检
8月14日在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县人社局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费用自理。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考核、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提出聘用意见,主管部门同意,经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核、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可以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或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不能递补。
九、特别提醒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选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考生报名时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务必保证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6-6696963(工作日9:00至11:30;14:30至17:00)
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