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第七中学2019年教师招聘公告
廊坊市第七中学2019年关于选聘无机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化学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和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廊人社〔2015〕37号)的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无机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化学教师2名。现将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选聘。
二、选聘岗位和人数
高中化学教师2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无机化学。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学历条件: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4.有2年以上高中化学任教经历;
5.具有高级中学化学教师资格证;
6.具有中学中级教师职称(高中学段);
7.无违纪行为。
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2019年9月23日至9月30日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lf.gov.cn)中的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发布选聘无机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化学教师公告。
报名时间:9月23日9:00至9月30日17:00。
报名可通过现场或电子邮箱两种形式:
(1)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携带《廊坊市第七中学2019年选聘高中化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lf.gov.cn)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级教师职称证、高中化学教师资格证及重要获奖证书原件和4张免冠小2寸蓝底照片现场报名(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2份复印件)。
现场报名地点:廊坊市第七中学高中部1407人事办公室。
(2)电子邮箱报名
将《廊坊市第七中学2019年选聘高中化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lf.gov.cn)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级教师职称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电子版1寸正面照片、以及重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或图片,打包发送至邮箱lfqzzp@163.com(邮箱帐号为“廊坊七中招聘”的首字母);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学科+姓名”(例如“化学王XX”)。
发送完成后拨打电话0316-2186715告知。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现场审查应聘人员资格,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
电子邮箱报名的人员经审核后,符合应聘条件的电话告知本人。确认参加面试的老师,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相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中级教师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照片4张;
(7)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第七中学
面试30分钟,包括试讲20分钟,答辩10分钟。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板书设计等;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试讲和答辩均为百分制,采用量化计分,合成成绩后(试讲成绩占80%、答辩成绩占20%),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不能低于80分,面试成绩相同试讲成绩高的进入考察)。
(四)考察
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5.体检
对拟聘用人选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遇有体检不合格者,再依次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
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lf.gov.cn)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拟聘人员的选聘资格。
7.聘用
选聘工作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报市人社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要在15日以内完成报到等相关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经市人社局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按规定对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咨询电话:0316-2186715
附件:《廊坊市第七中学2019年选聘高中化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廊坊市第七中学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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