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深州市教育局2020年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深州市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劳务派遣教师实施方案
深州市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现委托衡水众帮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小学教师21名;(语文教师11名、数学教师7名、英语教师3名);幼儿教师3名,共计24名,岗位详见后附表1。
三、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
2.考生限深州市户籍或配偶为深州市户籍。
3.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教师资格证。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9月19日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等途径,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我市招聘劳务派遣教师的相关信息。
(二)报名
通过劳务派遣公司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报名。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需出具的材料: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为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②毕业证书(要通过中国高等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提交学历验证报告)、③就业报到证;④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3张及报名费100元(报名费用于考务费用,报名后不退)。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报名表两份(附表2)。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25日(08:30-17:00)
报名地点:深州市教师进修学校
咨询电话:0318-2166099,15130860053、13663286302、
18203283686(所有手机号微信同号)。
(三)资格初审
劳务派遣公司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填写《深州市2020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报名表》。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对因电话不通未能将考试信息传递的,由本人负责。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说课内容:
小学教师以深州市现行的的小学教材为主。
幼儿教师面试内容为才艺展示包括五项全能:唱歌、跳舞、绘画、弹琴、讲故事等。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考生须持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及其它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及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的标准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参检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合格后确定劳务派遣人员,报教育局备案。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公示。
(七)待遇和聘用
1.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政府购买服务。由劳务派遣公司采取劳务用工派遣方式聘用,劳务派遣人员无编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二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所在学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
2.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正式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落实工资福利待遇,所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费缴纳、以及其他一切事务性工作均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劳务派遣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待上级招聘计划批准之后,符合我市公开招聘教师条件者,允许报名参加教师公开招聘或选聘,一旦录用后,所签劳务派遣合同自行终止,纳入我市正式事业人员编制管理。
3.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档案及有关材料的,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五、组织工作要求
1.招聘工作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组织和实施,招聘工作全过程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教育局全程跟踪监督。
3.公开招聘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