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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11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枣强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

枣强县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经上级审核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部分教师。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后出生)。

3、学历、教师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

2019年、2020年全日制毕业生不限户籍,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面向衡水市户籍(含就业报到证派往我市;含户口迁移证派往我市)。

应聘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学前教育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应聘教师所学专业、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应聘的岗位学科要相同或相近(相近的文科专业有中文、政治、历史和地理等;理科专业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音乐、体育、美术、英语(其他专业毕业生如有英语六级以上证书也可报英语专业)、信息技术(计算机)专业要求招聘对象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应聘的岗位学科要相同。

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但本人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的,可先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如被聘用,应在一年试用期内(自上岗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申报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数额

1、全县共招聘教师135名,在县教育局下属学校从事教学工作(详见附表《枣强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本次公开招聘设置部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如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要求,则该岗位转为普通岗位使用。具体岗位详见附表《枣强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但要符合教师招聘报名条件。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8月8日——2020年8月11日通过枣强县政府网站(枣强县教育局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 8:30时至8月15日 17:30 时。

2、报名要求:教师招聘报名采用网络形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考生用钉钉识别下面的二维码,输入真实姓名,进入教师招聘报名群获取报名链接,进入网报页面,仔细阅读招聘相关政策和要求,按程序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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