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7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重庆师范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校198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3年更名为重庆师范大学,2017年获批硕士研究生推免单位,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0年综合实力跃升全国高校前200名。

学校有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和海外华文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的完备教师教育体系。现有17个二级学院,在校学生3万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4000余人、研究生5700余人、留学生230余人;在职教职工210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和博士1000余人,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1000余人。

学校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拥有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和附属中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重庆师范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7)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8)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电子材料。应聘人员被查实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取得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10日期间,下载填写《重庆师范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应聘表》(附件2)、《重庆师范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应聘汇总表》(附件3)并同时提交以下以下有效证件电子材料①有效本人身份证件;②硕士及以上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在线验证报告;③报考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含报名表格附件2、附件3和有效证件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命名及电子邮件主题须为“姓名+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应聘岗位”,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cqsfdxrsc@126.com)报名为有效。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重庆师范大学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3.  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重庆师范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专业科目笔试考试范围和参考书目详见附件4,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到校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应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附件5)。资格复审时间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我校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环节含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包括试讲和实际技能操作(包括专业能力展示和专业实践教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分值均为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实际技能操作不少于30分钟,试讲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四)心理测试

采取现场或在线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时间及地点由人事处通知。

(五)  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50%+实际技能操作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重庆师范大学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重庆师范大学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师范大学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师范大学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一次性递补,递补次数由学校研究决定。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cqnu.edu.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本公告由重庆师范大学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65917777、023-6536348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2.  重庆师范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应聘  表.doc

3.  重庆师范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应聘  汇总表.xls

4.  笔试科目考试范围和参考书目.doc

5.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6.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7.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  专业目录.doc

8.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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