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市开州区教师招聘简章(21名)

发布时间:2021-12-22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2022届高校毕业生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开州区2021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2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2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所指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当日,所有考生须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方可进入报名点。请考生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严格遵守佩戴口罩、保持距离等相关疫情防控规定。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kz.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招聘条件,避免误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1日8:30—2022年1月5日18: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填写完整的《开州区2021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电子扫描件,投递至以下报名邮箱。

  报考开州中学各岗位邮箱:1435415077@qq.com

  报考实验中学各岗位邮箱:8361126@qq.com

  报考临江中学各岗位邮箱:444318354@qq.com

  (二)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所有报名人员(含网上报名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2年1月6日(星期五)9:00—12:00。

  地点:暂定重庆市妇联(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408号<石子山体育公园内>)。

  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报名的,向招聘方提供《开州区2021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线上线下报名人员均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见附件3)。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试考核人员,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于报名当天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点张贴公布。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笔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笔试时间90分钟,分值为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以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领取的准考证为准。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应该笔试而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进入面试的人选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比未达到8:1的,审核通过的考生均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信息在考试现场张贴公布,并通过短信、电话或微信等方式告知考生。

  (二)面试

  面试环节中,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简章附件1。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10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未能形成有效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总成绩计算

  1.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2.未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综合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学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当场确定的体检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请务必自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就业协议书》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因考生个人原因未签订《就业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在合格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作一次性递补;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递补。

  所有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签约人员及体检人员名单等在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kz.gov.cn/)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签定就业协议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开州区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kz.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简章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聘用关系。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其中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最低服务期为6年),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的考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本简章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开州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023-52218661、区教委023-52218021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开州区2021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2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ls

2.开州区2021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2届高校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表.doc

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5.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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