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
中共武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博硕引才公告
为贯彻落实“十万学子进邯郸”就业行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邯郸市2024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和《武安市2024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面向社会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博硕人才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博士研究生采取考核选聘,硕士研究生采取测评选聘。
三、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引进博硕人才66名。其中,事业单位56名(教体局50名、工业园区管委会6名)、市属国有企业10名(城发集团)。引进岗位、专业、人数见附件《武安市2024年博硕人才岗位需求表》,具体报名方式、程序、待遇及其他事项详见各引才单位公告。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高校当年毕业时间可适当延长;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及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优秀博士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回避原则
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六、相关待遇
1.发放“英才卡”服务。对引进的博硕急需人才,发放“英才卡”,享受子女入学、职称评聘、科研立项、交通旅游等方面服务。
2.提供安居生活保障。引进到我市的博硕人才,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或生活补助等。
3.优先使用。在武安工作期间成绩显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4.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他单位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妥善安排适当工作。
5.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推荐引进的博硕人才申报河北省、邯郸市各类人才项目。
七、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已通过邯郸市2024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不得再参加本次人才引进其他单位组织的测评。
3.本次引进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由博硕引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视报名情况经博硕引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用于筛选各岗位进入测评环节的人员资格使用,不计入最终录取成绩。
5.本公告由武安市2024年博硕引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0-5661011(武安市委组织部)
0310-5650706(武安市人社局)
0310-5639559(武安市教体局)
0310-5556638(武安工业园区)
0310-5688128(武安市城发集团)
监督电话:0310-5612388(武安市纪委监委)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中共武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