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教育局2023年第二批市直学校选聘博硕人才测评公告
邯郸市教育局2023年第二批市直学校选聘博硕人才测评公告
按照《邯郸市2023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现采取选聘方式,面向全国高校引进博硕人才37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审核、测评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审核测评地点:武汉市纽宾凯楚玉酒店(洪山区珞狮南路南国大家装A1栋)
二、现场审核时间及学科
时间:2023年10月18日(务于早上7:00前到场参加资格审核,7:00后不再入场)
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计算机。
三、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2023年及往届毕业生: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就业协议书(本科和研究生)、教师资格证、个人简历(8份)、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等相关材料。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表、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阶段)、研究生学校在读证明、就业协议书(本科和研究生)、教师资格证、个人简历(8份)等相关材料。
海外留学毕业生: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个人简历(8份)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
四、测评方式
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教师组成专家组进行测评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录取分数不低于80分,测评采取试讲和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教学能力、技巧以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广泛性进行测试,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待4场测评全部结束后,通知拟聘用人员)。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组确定。博士研究生,由专家组直接进行考核测评。
测评结束后,在测评地点公布参加测评人员的测评成绩。
五、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博硕人才共计37名,系财政拨款全额事业编,使用编制为“局管校聘”系统编制。用人单位分别为邯郸市第一中学、邯郸市第二中学、邯郸市第七中学、邯郸市钢苑中学、邯郸市第六中学、邯郸市第十二中学、邯郸市第二十七中学、邯郸市第二十八中学、邯郸市第二十九中学、邯郸市第二职业中学、邯郸市职教中心。
六、注意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等,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三)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学科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邯郸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324316094
监督电话:0310-6269879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