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教师招聘公告(114名)
2020年邯郸市鸡泽县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及《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公开招聘教师1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高中、初中及幼儿教师共114名,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共计62人),其中:
1、高中教师35人(含普通高中教师7人,职业高中教师28人)。
2、初中教师63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48人,定向招聘岗位2人。
3、幼儿教师16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4人。
具体岗位信息和岗位计划见《鸡泽县2020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和《鸡泽县2020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愿意扎根鸡泽,为鸡泽教育发展做贡献。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8月25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2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其他条件。
6、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限邯郸市户籍或邯郸市生源(含邯郸市所辖县、市、区)。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可视为具有其户籍,户籍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报考的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报考的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高中教师岗位不限户籍。
8、学历及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含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和职高教师岗位):研究生、本科学历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初中教师岗位:研究生、本科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幼儿教师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为学前教育或幼儿园。
(4)定向招聘岗位:研究生、本科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20年度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7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名单以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19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0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学历(或2020年应届毕业的本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人社部发〔2020〕24号),2020年招聘教师岗位(含定向招聘岗位)对教师资格证要求如下:考生报考时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则按照教师资格证进行报考。对于高校毕业生,如报考时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此措施只适用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行报考,聘用后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鸡泽县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4、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报考职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制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实行回避。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于2020年8月17日至8月25日,在鸡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ze.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含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和职高教师岗位)相同学科的考生统一参加报名及考试,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相同学科的考生统一参加报名及考试,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统一参加报名及考试,最后各学段按相同学科总成绩由高到低选择具体聘用学校,但同学段限制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与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分别选校。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报名人员自觉佩戴防护口罩,做好防护措施,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按顺序报名,排队间隔距离在1.5米以上,14日内有发热现象的不得报名(医疗部门出具非新冠肺炎病毒证明除外)。
2、报名时间:8月25日—28日
3、报名地点:鸡泽县第二实验小学
4、提交材料: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居民身份证、岗位要求的本人及户主户口页(或结婚证,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页);
(2)鸡泽县2020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3)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到证、学历证书及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对于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应在一年试用期内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5)近期免冠白底1寸标准证件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6)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县政府网站www.jize.gov.cn进行公布。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行缴费,在笔试结束的7个工作日内,到县人社局301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50分钟。笔试内容由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包括教育学、教师心理学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两科共同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本县县城,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在县政府网站www.jize.gov.cn公布。未能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合格线为90分,低于90分者和一科笔试成绩为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在县政府网站www.jize.gov.cn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要核实考生报名时所提供学历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必要时通知考生提交报考材料的原件。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在资格复审时,要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在网页左下角“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发布与查询”栏中查询,凡是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在县政府网站www.jize.gov.cn公布。
(五)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县县城,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在县政府网站www.jize.gov.cn公布。未能按时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按报考科目进行说课的方式进行,总时长10分钟,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说课完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同岗位面试考生说课题目一致。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鸡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面试命题。每一科目的说课题目安排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学人员提前入闱确定三套,于面试前3天在鸡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安排现场备课,面试当天由面试考官抽签确定最终说课题目。
6、面试打分。计分方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7、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以五人一组的形式张贴到考点门口进行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鸡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8、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鸡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负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应提交本人人事档案,对三龄二历一身份进行严格审查。要对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以及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考察,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方面的问题。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阶段。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鸡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选校
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校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校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学校及县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及未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取消聘用。
按聘用岗位列全额事业编制,由县财政列支工资。依据冀人社规〔2016〕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参加各类公开招聘(招录)考试,不得办理调动交流手续,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新聘用人员。
因职业教育改革,经县长办公会研究,聘用到职高教师岗位的人员上岗后到县第一中学任教,一年试用期满经县编委会研究后按程序带编调整到县第一中学。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入面试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咨询电话:鸡泽县人社局0310-7523309;
监督电话:鸡泽县监察委0310-7522382。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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