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第一中学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泊头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2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户籍不限。
(二)一本及以上学历。
(三)高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对重点大学毕业生及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需在正式聘用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招聘期间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3、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泊头市公办教师(包括公开招聘的合同制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高中专业教师共20名,专业如下:
岗位 单位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体育 | 合计 |
泊头市第一中学 | 3 | 3 | 3 | 3 | 2 | 2 | 3 | 1 | 20 |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23年7月19日起在泊头市政府网站、泊头教体公众号、泊一中网站和部分一本师范大学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五、招聘报名
(一)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邮箱byzqfq@126.com:。
(二)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日。
咨询电话:13785751378;15630716296
(三)报名费用:按规定收取报名费、考务费100元/人。
(四)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2: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剩余计划优先调剂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学科。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部分采取异地命题、阅卷、登统;面试部分采取多名评委进行综合评定的办法。 考试按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一)笔试
报名合格人员参加统一考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基础知识、教师职业综合素质等方面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卷面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 6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比例达不到1:3的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讲课(100分),内容为高中现行教材内容。备课20分钟,讲课6分钟。
体育专业:测试体育教师示范动作等基本素质,每项各测试5分钟。
七、考核、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乘以40 %和面试成绩乘以 60%相加,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面试成绩分高者录用。 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人员予以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师德师风等情况。
八、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中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九、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第一中学负责将拟聘用人选情况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317-8181306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聘用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现行泊头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工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待出现空编后按程序整体入编,被聘用人员档案由教体局归口管理。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待遇标准核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317—8181306
十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泊头市第一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泊头市第一中学),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协调指导。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泊头市第一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