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省沧州市献县教师招聘公告(100名)
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师资队伍建设,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缺员问题,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献县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100名,其中:初级中学90名、小学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及证件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拟聘人员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数额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2022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具体招聘岗位、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详见《献县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年龄、资格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招聘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上岗一年内未取得招聘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献县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8月17日(以报名第一天为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献县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发布献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当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所有考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在报名、考试等环节都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无异常,除身份核验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才能参加招聘。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防疫人员进行判断。请考生根据自己报名及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参加报名、考试。考试前,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3),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必备的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均可。
近期有国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及其他情况需要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的人员,应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期满。
考前7天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须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鉴别诊断、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持考试前48小时、24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检测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考前7日内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乡镇、街道>的其他地区,下同)旅居史的考生,自离开低风险区之日起计算,至考前已按疫情防控规定完成“三天两检”核酸检测的,持“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报名
1、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2022年8月17日上午9:00开始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下午5:30。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及证件审查
资格及证件审查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登陆献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献县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到县人社局一楼报名。按照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3、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部分。考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命题、阅卷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实施。
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相关知识。
具体笔试时间及考场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8月24日,地点在献县人社局一楼。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招聘岗位任教学校及人数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实行异地命题、外聘评委、县纪委监委监督。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封闭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素质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面试考场地点和面试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四)公布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超出招聘人数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验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则另行加试。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照上述排名顺序确定。
综合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人数和考生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七)资格复审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考人员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原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录用人选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九)录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选择任教学校后,报县政府审批,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任教学校选择: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本人依次选择招聘岗位任教学校,实行高分优选。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任教学校,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任教学校的顺序。
(十)待遇
此次招聘的合同制教师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畴,按《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各项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
任教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录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内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且不低于本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工资参照本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工龄计算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五、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及证件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献县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附件:1、献县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二〇二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