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南大港产业园区2022年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南大港产业园区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打造高水平育人队伍,培养高素质人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够胜任该招聘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
1、通过国家统招统考具有原“985”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不限专业。
2、通过国家统招统考具有“双一流”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并取得相应的学位。
3、通过国家统招统考具有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一批次学历,专业对口并取得相应的学位;具有多年知名高中教学经验且成绩优异者,学历可放宽为本科学历,专业对口并取得相应的学位;日语学科可放宽到非师范类。
(五)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或在一年试用期内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
(六)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多年知名高中教学经验且成绩优异者,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其它不适宜从事教师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2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高中教师招聘岗位类别计划表》(附件1)。
四、相关待遇
(一)招聘教师同我区在职教师享受同等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二)招聘教师在我区高级中学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三)招聘的高中教师,试用期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的,为该教师发放相应的购房补贴。其中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毕业生发放70万元的购房补贴;原“985”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师范类对口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发放5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他“双一流”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发放3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他学历无购房补贴。
(四)招聘的在职教师如正常调动有困难,本人愿意以辞职、解除聘用合同等形式来我区工作的,凭有效证明材料,组织人事部门承认其原有身份、学历、工龄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并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其随迁子女,高中及以下教育阶段的入学,凭组织人事部门证明,由教育部门负责安排,享受当地学生同等待遇。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上午8:30至11月24日下午17:30。咨询电话:0317-5897811、0317-5910729,咨询电话接通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所需提交信息与证件材料:
(1)《南大港产业园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本人手写签字;
(2)《诚信承诺书》(附件3),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本人手写签字;
(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
(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在职教师还需提供高考成绩相关证明、获奖证书及红头文件等佐证材料;
(6)教育部学信网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7)近期正面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请报名人员将以上第1-5项扫描件和第6-7项电子版以压缩包文件形式按“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命名后一并发送至邮箱:ndgjyj2011@126.com,进行网上报名,邮件主题与文件名命名方式相同,不按规定投递邮件或提交信息不全者,报名无效。报名材料一旦提交不能修改,请大家认真填写。
审核员一般24小时内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审核结果。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具体支付方式将另行通知。
2.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通过审核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南大港产业园区官网,根据通知要求按时认真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并在个人报名邮箱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3.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时,经园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期间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考生应自觉遵守并积极配合防疫查验。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素质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各岗位拟招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大港产业园区官网公布。
(3)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面试合格后按专业择优录取。
(1)面试具体要求:面试内容为试讲+答辩,时间为30分钟+5分钟。总分值为100分,其中试讲80分,试讲内容为所报专业的某一年级的课本内容,用对应年级的学生当场授课;答辩20分,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问题,由考评组(聘请相应学科专业教师)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3.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考核、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参加教育教学工作经历长者(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优先的办法确定。总成绩和入选人员名单将在南大港产业园区官网公布。
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体检费用自理。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在相应类别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至少在本校服务6年,如违反合同规定,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招聘的在职教师凭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在公示结束5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聘用、调动手续。
六、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南大港产业园区官网。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证件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可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南大港产业园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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