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160名)
2022年沧州市新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为我区部分中小学及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共16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实施“阳光操作”,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区属高级中学教师10名、初级中学教师65名;区属小学教师55名,乡村小学教师20名;幼儿园教师10名。
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沧州市新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及主要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扎实,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单位管理;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等条件;
6.报考考生限沧州(含各县)户籍,考生年龄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30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19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7.具体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三)其他条件
1.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上岗后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除此之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考时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
2.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3.此次招聘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包括以下人员: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4.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6.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7.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7月19日,以报名第一天为准。
不得参加报考人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经公开招聘进入新华区的在职教师;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上午9:00至7月25日下午17:00,缴费截止时间至7月26日下午17:00。报名人员登录http://121.28.131.187:8054/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2.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网上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317-2029798,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317-3011332,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日咨询。
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A4纸)《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或《面试通知单》。
3.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时,可减少或调整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并电话通知考生。
(二)笔试
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及幼儿保教知识等,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均以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个的按照1:4的比例,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2个的按照1:3的比例,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3个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笔试结束后,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个人成绩。
(三)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确定
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首页、户口本人页、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承诺书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单、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材料,进行复审和信息确认。
应届毕业生提供《2022年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及复印件。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在同岗位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进入面试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考生根据《面试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按抽签顺序号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场地进行面试。面试采取分学科试讲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也可全部面试结束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五)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列,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高、学历高者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六)体检
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有关要求进行,费用由体检考生负担,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七)政审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政治审查材料,并提交个人档案等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聘用
审核通过后在新华区政府网站(http://www.czx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受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不合格,或者试用期间违法违纪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经双方协商续签合同。
(二)受聘人员参照同等在编在岗教师标准,落实工资福利待遇。
(三)受聘人员由区教体局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各中小学及幼儿园,用人单位负责所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师德师风、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对违规违纪、年终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要求或因行为不当引起较坏社会影响等情况的,予以解聘。
(四)招聘教师最低服务期三年(含试用期),入职后3年内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不得申请调动或个人行为参加脱产进修。
六、防疫要求
按照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及现场审核期间,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并按当时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方能进入考场。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疫情防控态势发生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公开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指定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网站,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可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2022年应届毕业生因考生个人原因在7月底前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录取资格。
附件:1.2022年沧州市新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及主要条件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