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幼儿教师招聘公告【70名】
2019河北石家庄栾城区招聘劳动聘用幼儿教师公告【70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为我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劳动聘用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及岗位共计招聘70名。其中A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30名,B类(具有其他层次教师资格证)4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幼教工作。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A类考生学历要求为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B类考生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栾城区户籍或生源地为栾城。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幼教工作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招聘流程及工作全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的形式进行。2019年7月24日—2019年7月29日登录诺招聘网(http://www.noahjob.cn/)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也可通过手机扫描公告下方“报名二维码”报名。报名机构对网上报名数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00元,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9年7月30日12时。
报考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1.5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二)笔试
2019年8月1日网上自助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初步确定在8月2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命题、组织考试,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以100分设置,笔试时间为90分钟,全部为客观题,考试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等内容为主。要求考生在答题卡上做答。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依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诺招聘网(http://www.noahjob.cn/)上公布,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报名人数不足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6日12时,由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栾城区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所有到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均需签订书面《承诺书》。在网上报名时因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资格,并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面试
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于2019年8月8日网上自助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1、面试包括说课与才艺展示两个环节,满分100分。其中说课70分,才艺展示30分。面试人员按照幼儿课程自行准备三节课,由评委组长指定其中一节说课,说课不使用多媒体,可携带说课稿。说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才艺展示不超过5分钟,计时员在时间到时提示考生。
2、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外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成绩公布
1、考生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按A类和B类分别依次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入闱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2、体检名单在诺招聘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成绩排名依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及有关岗位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单》为准,《体检通知单》网上自助打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教育局负责。
(八)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诺招聘网、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公示。
(九)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选岗
按照报考的岗位,依据入围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向低分依次由考生本人按就近原则选岗。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招聘的劳动聘用幼儿教师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管理。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每两年签订一次。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工龄津贴、年终奖。每月工资含个人承担社会保险部分。具体标准如下:
1.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标准按当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当前标准为1650元)执行。
2.工龄津贴:从聘用到新单位之日起,每满一年,增加工龄津贴30元。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在校学习时间可作为计发工龄津贴年限。
3.岗位补贴:标准由岗位补贴系数乘以当年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本次招聘劳动聘用幼儿教师岗位补贴系数统一设定为0.4(660元),若上级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4.年终奖: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享受年终奖,年终奖标准为当年12月份的全额工资。
5、社会保险: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本次招聘的劳动聘用幼儿教师按企业职工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三)开支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的劳动聘用幼儿教师人员工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办理,相关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在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人社部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的第35号令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1、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2、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电子用品的;
3、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4、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二)本次招聘中涉及的户籍转入、年龄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9日(不含19日)。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对于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或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四)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报到证》,若已在区人才服务中心、区人才市场教育分市场报到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区人才服务中心或区人才市场教育分市场借用。
(五)网上报名、缴费操作确有困难的可于2019年7月29日到第三方机构“辅助报名点”,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为方便手机报名考生打印准考证,辅助报名点提供打印准考证服务。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福景名都小区底商(咨询85978008)。
(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本次招聘设置“招聘信息发布公众号”,其主要作用为:一是在考试过程中各阶段发布信息,提醒考生下阶段工作安排及时间节点;二是对考试过程中紧急事件,需要准确通知到考生的事项进行公告;三是对考生提出的共性问题,统一解答。关注方式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企事业单位招考”。
(七)为确保本次招聘效果,本次招聘环节(报名环节除外)出现缺额时允许递补。
(八)考生要保证通讯畅通,否则自行承担后果。招聘过程中若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88666030(教育局咨询服务)、85978008(第三方机构报名服务)。
(九)为严肃工作纪律,严防招聘工作中不正之风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聘请区监察委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85501425。
(十)招聘流程进行过程中,考生如未按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依次递补。放弃考生须于2个工作日内到第三方机构填写放弃材料。
未尽事宜由栾城区公开招聘劳动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栾城区公开招聘劳动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