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省驻马店市市直和经济开发区学校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8-14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4年驻马店市市直和经济开发区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要求及市委编办批准的用编数额,结合学校工作需要,2024年驻马店市市直和经济开发区等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6名。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4年驻马店市市直和经济开发区等17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6名。分别为驻马店市教育局直属10所学校:驻马店市第二高级中学19名、驻马店市第三高级中学12名、驻马店市第一初级中学10名、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15名、驻马店市第十一初级中学3名、驻马店市第二十初级中学5名、驻马店实验小学50名、驻马店第二实验小学41名、驻马店市实验幼儿园4名(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驻马店市第十二初级中学附属幼儿园1名(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7所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6名:驻马店市第二实验幼儿园(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7名、驻马店市第一幼儿园(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2名、驻马店市第十幼儿园(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1名、驻马马店市第十一幼儿园(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2名、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刁庄幼儿园(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2名、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南魏庄幼儿园(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1名、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关王庙乡洪堂小学附属幼儿园(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1名。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4年驻马店市市直和经济开发区等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次类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刑事犯罪记录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市直学校岗位的,驻马店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报考市经济开发区岗位的,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文化局直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驻马店人才信息网站(https://rcjlzx.hrss.zhumadian.gov.cn)、驻马店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humadian.gov.cn)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发布的信息以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内容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者于2024年8月12日9:00至8月14日18:00期间登录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zhumadian.gov.cn)或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s://rcjlzx.hrss.zhumadian.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3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⑥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2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4年8月12日11:00至8月15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考务费(报考者须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本次招聘教师考试2科,计6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考生必须于2024年8月12日工作时间,向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相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4)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准考证时间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s://rcjlzx.hrss.zhumadian.gov.cn)、驻马店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humadian.gov.cn)另行通知,笔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二十一条规定,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须相应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短缺急需专业岗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考生,可改报同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改报者退还报名费。

5.根据我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相关精神,对随军家属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且于报考岗位一致的,其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命题和阅卷工作。

教学岗位笔试分为2科:1.教育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师专业标准等);2.教学教法(含教育教学技能、新课程理念、课程与教学论等)。满分均为100分。

参加笔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8月27日工作时间向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大厅(健康路西段476号)提交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情况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成绩×50%+教学教法成绩×50%+政策加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未就业人员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网上打印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工作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s://rcjlzx.hrss.zhumadian.gov.cn)、驻马店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humadian.gov.cn)另行通知。

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资格确认时,如出现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岗位,组织该岗位现有人员面试。该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普通学科面试,按所报学科,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选课的方式讲一节与所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体、音、美、幼教等特殊学科面试,采取讲微型课加专业才能展示的方式,讲微型课、专业才能展示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

(1)普通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体、音、美、幼教等特殊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讲课成绩×30%+专业才能展示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按考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原始成绩相同情况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76号令)等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考察不合格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经济开发区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驻马店市第二高级中学0396-2138056

驻马店市第三高级中学0396-3814992

驻马店市第一初级中学0396-2816720

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0396-2715033

驻马店市第十一初级中学0396-2999566

驻马店市第二十初级中学0396-2686006

驻马店实验小学0396-3267705

驻马店第二实验小学0396-2390758

驻马店市实验幼儿园0396-2646665

驻马店市第十二初级中学附属幼儿园0396-3506516

驻马店市第二实验幼儿园0396-2709565

驻马店市第一幼儿园0396-2227517

驻马店市第十幼儿园0396-3730560

驻马马店市第十一幼儿园0396-2227517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刁庄幼儿园0396-3730560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南魏庄幼儿园0396-3730560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关王庙乡洪堂小学附属幼儿园0396-3730560

监督电话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6-2812540

驻马店市教育局:0396-2915978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6-2681316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文化局:0396-2227579

附件:2024年驻马店市市直和经济开发区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马店市教育局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8月5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