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省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优秀教师简章
2021年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优秀教师简章
为有效解决2021年秋季学期骨干教师不足问题,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的规定和要求,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所属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一批优秀教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21年驻马店经济开发区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招聘优秀教师共计120名。其中,中小学87名,幼儿园33名。
中小学招聘优秀教师为编制教师;幼儿园招聘优秀教师为员额制管理教师。员额制管理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在岗位聘任、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人员流动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建立职业年金。
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2021年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优秀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和《2021年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优秀教师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报考中小学岗位要求从事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报考幼儿园岗位要求在公办幼儿园任教3年及以上。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须满足以下条件:
1.学历:报考中学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符合要求且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
3.年龄: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城市幼儿园岗位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农村幼儿园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中小学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县级优质课一等奖、市级优质课二等奖或省级优质课三等奖以上,且所获业绩与所聘岗位一致或相近;
②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③县级及以上名师;
④县级及以上综合表彰的优秀班主任;
⑤教师节期间,县级及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
5.报考幼儿园岗位须具备:至少取得两项园级及以上荣誉。
6.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条件要求: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特殊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至少取得市级及以上特殊教育类表彰两项荣誉。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文化局局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公开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者于2021年7月22日9:00至7月24日18:00期间,登录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或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3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⑥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注意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2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
(3)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1年7月22日11:00至7月25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考务费(报考者须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本次招聘考试2科,计6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29日9:00至7月30日24: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笔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3、本次招聘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须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岗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考生,可改报同专业其他岗位,不改报者退还报名费。
(三)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此次考试遵守当时防控要求。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工作由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承担命题和阅卷工作。
笔试分为2科:1.教育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师专业标准等);2.教学教法(含教育教学技能、新课程理念、课程与教学论等)。满分均为100分。
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成绩×40%+教学教法成绩×60%。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及聘任证、获奖业绩证书、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教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按要求年限提供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二份;网上打印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到驻马店市实验中学(文明路与洪河大道交叉口向西500米路北)进行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公布。
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资格确认时,如出现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普通学科面试,按所报学科,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一节与报考学科、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体、音、美、幼教等特殊学科面试,采取讲微型课加专业才能展示的方式,讲微型课、专业才能展示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
(1)普通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体、音、美、幼教等特殊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讲课成绩×30%+专业才能展示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成绩依然相同,进行加试确定。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简章,并组织实施。
(六)选岗与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组织考察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招聘岗位,选岗环节出现自动放弃的,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选岗。选岗结束,及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有关手续、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是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认真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对于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情况,也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者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本简章由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优秀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2021年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优秀教师岗位表》.xls
监督咨询电话: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文化局:0396—2227579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6-2681316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