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2023年幼儿教师招聘公告(100名)

发布时间:2023-07-20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沈丘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为优化我县幼儿教师队伍结构,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保障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

一、招聘计划

招聘符合条件的幼儿教师100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沈丘县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身心健康、责任心强、仪表端庄、热爱幼教事业;

4.全日制普通中等院校及以上学历的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上的年龄不一致的,以有效身份证年龄为准;

6.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三、加分条件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人员和“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报名时带有关证(聘)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统一审核并公示,逾期不提交相关资料的,不享受加分待遇。

四、下列人员不准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

4.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本县在编教师和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8﹕00至2023年7月26日18﹕00。

考生可用两种方法报名:

1.电脑端报名流程:

(1)登录(https://411624.zgacc.com)进入报名系统;

(2)考生初次登录请先注册,点击【考生注册】模块进入注册页面,输入相应注册信息后即可完成注册;

(3)点击【考生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后即可登录;

(4)考生登录后选择需要报名的招考项目,即可进入报名资料填报页面;

(5)点击考生中心页面左侧导航【上传资料】,可进入考生照片及证件资料上传页面;

(6)点击左侧导航【在线缴纳考务费】进入考务费支付页面,微信扫码即可在线支付考务费。

报名期间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点击页面顶部右侧【在线咨询】获得帮助。

2.手机端报名流程:

(1)应聘人员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并关注“河南省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公众号;

(2)点击公众号底部【考生报名】菜单进入报名地区页面;

(3)选择【沈丘县】进入报名项目页面,选择相应招聘项目进入考生登录页面;

(4)考生初次登录请点击【考生注册】,输入相应的注册信息即可注册成功;

(5)考生使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身份证号)及输入密码后即可登录;

(6)登录考生中心后,点击【我要报名】即可开始填写报名资料;点击【上传资料】可上传考生照片及证件资料等信息,也可以查询报名初审结果、下载报名表、下载准考证、查询成绩、在线缴费等;关于报名技术问题,可点击公众号菜单【服务中心】->【报名咨询】通过在线客服平台进行咨询。

备注:考生电子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蓝底、红底),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大小2M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网上报名时考生需上传以下图片,图片保证正向、清晰、无变形:①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②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提供《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③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的,须出具毕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专业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进行报考,如果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24日8﹕30至2023年7月27日12﹕00。

2.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有效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照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允许提交报名资料。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登录原报名网站使用微信支付缴纳考务费,报名考务费每人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27日18﹕00。农村已脱贫享受政策户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成员报考,可凭县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证明和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退回考务费。

4.系统将于审核日期截止后第二个工作日统一生成《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自行用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通过资格审查并按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7月30日8﹕00至2023年8月2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用A4纸打印,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6.岗位拟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2,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核减拟招聘计划人数。

7.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报名时间导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8.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人员须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于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6日期间交到沈丘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由县招教领导小组统一审核并于笔试前公示,规定时间内不提交相关资料的,不享受加分待遇。

9.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638185710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等知识。

3.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4.考试纪律:采取高考无声入场模式,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到相应考点,开考15分钟后禁止入场。

5.考生笔试成绩在沈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丘县教育体育局政务公开栏张贴公示。

(二)面试

1.资格确认:按1﹕1.2的比例依笔试成绩(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有并列情况者,一并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分为试讲和专业技能展示两部分,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按笔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体检人员。

七、体检与公示

1.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依据《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体检费用自理。农村已脱贫享受政策户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成员报考,可凭县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证明和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免交体检费。

2.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沈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丘县教育体育局政务公开栏张贴公示。

八、聘用与待遇

公示结束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一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本次招聘的专任教师,实行人事代理管理。

九、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教师工作,由沈丘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通力协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本次招聘幼儿教师工作依法进行,每个环节公开、公示,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参与组织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参与作弊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2.沈丘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enqiu.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唯一信息发布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本方案由沈丘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13608425562、13903947158

沈丘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