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研究生)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2016〕4号)文件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以员额制方式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层次工作人员24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学校简介
信阳师范大学创建于1975年,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本科建制并改为信阳师范学院,199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为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培育单位。2023年6月,教育部同意信阳师范学院更名为信阳师范大学。
学校设有24个学院,拥有10大学科门类,74个本科招生专业,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二级学科硕士点72个,1个河南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群),2个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10个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27000余人。教职工近200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6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00余人。
40多年来,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厚德 崇实 善学 敏行”校训,致力于培养具有批判性思维、创新精神和家国情怀的卓越教师和高素质专门人才。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招聘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信阳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研究生)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出生日期在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本科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7.其他条件要求详见《信阳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研究生)计划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和学校网站(http://www.xynu.edu.cn/)。发布时间为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7日。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zhaopin.haedu.gov.cn/step2.aspx?sid=20。应聘人员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并按照要求填报。报名时间为 2023年8月15日8:00至2023年8月18日18:00,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学校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3.通过资格审核者须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须携带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①身份证(正反面);②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硕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1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相关信息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素养等相关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笔试过程全程录像。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笔试时,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专业的特点采取试讲、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若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若同一招聘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面试环节全程录像。
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综合成绩位列最后一名且成绩相同的,需进行面试加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按招聘岗位人数和综合成绩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具体考察方式及要求将另行通知。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后,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和《关于在省属高等院校开展员额制管理试点的意见》(豫编办〔2018〕178号)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员额制管理,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员额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和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6-6390701(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6-6391755/6390357(校人事处)
举报邮箱:xysyjwxfjb@126.com。
附件:信阳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研究生)计划一览表
附件1
信阳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研究生)计划一览表
岗位代码 | 岗位 | 专业(方向) | 招聘人数 | 条件要求 |
1001 | 教师 |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 | 5 | 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
1002 | 教师 | 法学(0301),社会学,社会工作 | 1 | |
1003 | 教师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775、0812),软件工程,人工智能 | 1 | |
1004 | 教师 | 金融学,行政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学 | 1 | |
1005 | 教师 | 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0452) | 1 | 跆拳道方向 |
体育教育训练学(排球、乒乓球、足球、网球),体育(0452),运动人体科学 | 1 | |||
1006 | 教师 | 音乐与舞蹈学(1302,声乐,视唱练耳,古典舞、民族民间舞方向,打击乐,乐队指挥) | 1 | |
1007 | 教师 | 英语语言文学,学科教学(英语) | 1 | |
1008 | 教师 | 临床医学(1002、1051),护理学(1011) | 3 | |
1009 | 教学辅助 | 会计学,审计(0257),财务管理 | 1 | |
1010 | 教学辅助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775、0812),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083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网络与信息安全 | 1 | |
1011 | 教学辅助 | 图书馆学,情报学 | 1 | |
1012 | 教学辅助 | 学前教育,学科教学(音乐、体育、美术) | 2 | |
2001 | 教师 |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 | 4 | 见补充条件 |
2001岗位补充条件:1.工作地点在淮河校区(息县)。2. 出生日期在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校讲师职称者,出生日期在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校教授或副教授职称者,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4.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从原单位已辞职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