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琼海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5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琼海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见职位表)

共招聘15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乡镇中小学教师44名;卫生系统57名(含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27名)。

二、应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个别岗位要求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

7.委培、定向、我省“四项目”人员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四项目”主管部门及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应聘考生需征得原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我省在服务年限内在编在职教师和医疗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的其他市县基层教育卫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得报考我市乡镇中小学岗位、基层卫生机构岗位;

7.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琼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qionghai.hainan.gov.cn/)、海南自贸港招聘网(https://www.ihnhr.com/)向社会公布。

(二)职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职位、招聘职数、报考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等详见《琼海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请登录琼海市人民政府网(http://qionghai.hainan.gov.cn/)、海南自贸港招聘网(https://www.ihnhr.com/)下载查阅。

需要咨询《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的,请与各相关单位联系(见公告末尾处联系方式)。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琼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qionghai.hainan.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网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fdb(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8:00至3月28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会影响资格审查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

3.上传证明材料(以JPG格式上传,附件单个材料大小不超过300KB)。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职位要求海南省及琼海户籍的,需提供户口簿(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③毕业证书;

④有学位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学位证书;

⑤报考教师的,需提供报考职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医疗卫生各职位的,须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报考其他事业单位职位要求提交的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⑥职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或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记录或劳动合同中需明确所从事的职位。工作经验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诚信承诺内容、《琼海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号公告》、专业参考目录、招聘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涂改(变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3月28日17:00准时关闭,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把握好时间提早报名。

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补报时间2023年4月2日9:00至4月2日15:00。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6日。

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及有关要求见准考证。

2.笔试时间:

5月7日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详见附件5),考生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人事考试用书”等专栏查阅。

4.笔试开考比例。基层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按招考职位名额与应聘该职位经报名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达到1:2比例进行笔试;除基层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外,剩余所有岗位按招考职位名额与应聘该职位经报名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达到1:3比例进行笔试。

5.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笔试结束后,由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类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职位招考名额与参加面试人选的比例按以下办法计算:招考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尾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基层卫生机构医师岗位采取考核的方式招聘,即面试答辩,按招考职位名额与应聘该职位经报名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达到1:2比例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其他事业单位和卫生系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乡镇中小学教师岗位采取说课答辩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两部分综合计算,满分100分。其中,乡镇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基层卫生机构中药剂士、检验士、护士岗位和其他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须加试,加试笔试。

笔试每科分值15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方法如下: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

五、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按要求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一)所需材料:

1.《海南省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2份(到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职位要求海南省及琼海户籍的,需提供户口簿(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4.毕业证、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5.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相应出具委培、定向单位、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是我省“四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职位计划教师”)人员,须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原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除需提供《招聘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8.职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或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记录或劳动合同中需明确所从事的职位。工作经验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

9.报考教师的,需提供报考职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10.报考医疗卫生各岗位的,须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

11.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要求提交的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考生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以上情形出现的职位空缺,从本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通知。

六、体检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由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空缺的名额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市政府审批。

九、办理聘用手续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以及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有关问题说明

(一)招聘开考比例问题。按招考职位名额与应聘该职位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达到1:3(1:2)比例的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二)户籍及生源问题。海南省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琼海市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琼海市的人员;琼海市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琼海市的人员。

(三)学历问题。均为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四)专业目录问题。其他事业单位和卫生系统岗位的专业条件参照《2018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基层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专业条件参照《教育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五)年龄确认问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2日至2005年3月21日期间出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2年3月22日至2005年3月21日期间出生)。考生年龄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六)“2023年应届毕业生”职位问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比如三年制专科的大三在校生、四年制本科的大四在校生、三年制研究生研三在校生等。

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网上身份确认时,需上传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等公章的毕业证明(毕业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3年XX月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报名期间不能提供毕业证明的,可先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报告上作出承诺并签署名字及日期。承诺内容可表述为:“因学校放假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明,现提供本人学籍报告,本人承诺该学籍报告及上述内容真实、有效,否则自愿取消报考资格。开学后及时出具毕业证明”)。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毕业证明原件。未按期毕业者,取消其面试、体检、考察或录用资格。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职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职位。

4.2021年3月22日至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职位。

“2023年应届毕业生”职位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七)申请笔试分数查疑。只有下列特殊情况的人员才能申请分数查疑:1.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2.参加考试自认为未违纪但标记为违纪的人员。3.参加考试但标记为缺考的人员。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5373722、65351474(报名系统)

0898-62930920(其他事业单位)

0898-62835439(乡镇中小学教师)

0898-62822474(医疗卫生系统)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

1.琼海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其他事业单位).xlsx

2.琼海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医疗卫生).xlsx

3.琼海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乡镇中小学教师).xls

4.琼海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基层卫生机构).xlsx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6.2018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其他事业单位、卫生系统).doc

7.教育专业参考目录.pdf

琼海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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