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昌市招聘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第1号)
文昌市招聘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
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第1号)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海南省202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会的通知》(琼教师〔2023〕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各招聘学校教师需求情况,现将招聘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学 校 | 学科分布 | 小计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体育 | 美术 | ||
海南省 文昌中学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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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1 | 1 | 1 | 7 |
清华附中 文昌学校 | 2 | 2 | 2 | 1 | 2 | 1 | 2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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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昌市 华侨中学 | 1 | 1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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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共 计 | 4 | 4 | 4 | 2 | 3 | 2 | 3 | 2 | 2 | 1 | 1 | 28 |
二、招聘对象
2023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海南籍公费师范毕业生。外省籍公费师范毕业生拟来我省任教者应按教育部规定的公费师范毕业生跨省就业有关要求履行程序。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招聘时间:2023年2月7日全天(9:00—17:30)-8日上午(9:00—12:00)。招聘地点:海口市第四中学初中部(海口市白龙南路4号)。
四、招聘条件
(一)录用到我市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最低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在正式入编后,根据《中共文昌市人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人才委办字〔2019〕15号)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二)录用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三)以上政策执行对象为2023届录取到我市工作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四)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以国家、省规定为主。
五、具体流程
(一)信息发布
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文昌市电视台、文昌发布及文昌市教育局公众号上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岗位同时在教育厅门户网站、教育部公费师范生就业服务网发布,并在招聘会现场张贴招聘学校简介海报。
(二)专场招聘会
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举办“海南省202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会”,实行用人单位与公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
1.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在供需见面会现场进行。应聘人员提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个人简历等材料,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并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有关事宜。
2. 面试
(1)此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前来应聘的公费师范毕业生进行现场面试考察。
(2)根据公费师范毕业生的求职意向组织面试,评委由市教育局和具体用人单位派出参加招聘会人员组成。根据面试成绩和我市岗位需求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逐一通知。
(3)面试结束后,根据“双向选择”原则,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3.考察
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认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聘用。
4.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文昌市教育局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
6.待遇
经考核、体检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毕业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正式入编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由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并根据《中共文昌市人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人才委办字〔2019〕15号)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咨询电话:0898-63220821;
监督电话:0898-63222249;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期间不予咨询,敬请谅解。
附件:文昌市招聘202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报名登记表.docx
文昌市教育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