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2023年竞聘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工作公告(1号)
白沙黎族自治县2023年“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竞聘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工作公告(1号)
为多渠道引进人才,进一步加大我县教育引才力度,加强教育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批准,决定竞聘农村地区优秀人才共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
本次竞聘农村地区优秀人才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竞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竞聘(不含相关市县招聘引进但服务期未满的人员),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参与公开竞聘的优秀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涉及年龄、教龄、任职时间等以截止2023年3月17日计算)。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竞聘职位要求相符合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5.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民办学校任职任教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含45周岁,下同)以下,且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或担任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同时须承诺办结调入手续后6年内不调出。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中学教师要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和近两届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的可适当放宽5周岁。
2.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现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曾被县市级及以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相当荣誉,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担任地级及以上规范化学校、一级学校学科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或担任县级及以上卓越教师工作室主持人。
4.教育教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学论文、课堂教学竞赛、课题研究成果、主编或参编教育著作等),获得县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表彰(奖励)。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竞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2日,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baisha.hain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9:00至2023年3月21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9:00至2023年3月2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点击链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公告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网址:
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054
3.报名时提交如下个人信息材料
①白沙县农村地区优秀人才公开竞聘报名登记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④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⑤学科骨干教师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非常重要,业绩材料将赋予分值,请完整提供);⑥所在学校办学水平等级证明或说明等;⑦在编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将符合条件者名单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公示时间:2023年3月21日下午15:00,现场报名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公示时间:2023年3月23日上午8:00。
(四)面试
应聘者面试前要开展报考资格复查及相关材料核实。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方可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情况按应聘岗位及学科岗位类别划定不低于60分的合格分数线(即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可进入业绩评审阶段。
(五)面试方式及内容
(1)第一环节:面试答辩(岗位能力考评)
面试答辩满分为100分。重点评审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主要评审其专业知识功底和教学实践能力,通过现场陈述和答辩及微格教学等方式进行。
(2)第二环节:业绩材料评审
业绩材料评审满分100分。着重考察审核竞聘者的基本素质、工作业绩、个人荣誉和学术能力。专家依据业绩材料评审要点,审核应聘者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等级量化评分。
应聘者的面试综合成绩按“面试答辩得分占60%、业绩材料评审得分占40%”折算合成按照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竞聘者考评综合成绩将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六)体检与公示
按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和招聘岗位实际聘用职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行体检,报考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如有岗位空缺,可在符合条件的同类学科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进行调剂。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答辩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体检结果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七)考察
开展考察工作时成立考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考察对象人事档案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阶段无法提供有关材料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考察和体检后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并予以公告。
四、公示
根据考核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经考试、考察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选,报县政府审批,审批同意聘用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用人学校与聘用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与聘用教师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不少于3年(含3年),从民办学校调入的教师承诺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含6年),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关待遇
(一)解决住房及家属子女问题。学校为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提供周转宿舍;若无法提供周转宿舍,符合条件申请公租房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公租房,房租在第一个聘期内免交;符合保障条件的教师可以享受人才公寓、购房补贴或租赁补贴,已入住公租房的,须退回公租房并补交居住期间产生的租金后,方可申请人才公寓、购房补贴或租赁补贴。符合我县安居房购房条件的,可以以政府指导价格依据我县安居房政策在我县购买一套安居房。
聘用的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要求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我县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时按照我省有关政策落实。聘用的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含调入我县工作的配偶),调入我县前的工作年限或参保缴费年限可按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衔接。
(二)享受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补贴。聘用人员除了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外,在聘期内享受优秀教育人才乡镇工作补贴。前3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或聘期满未能续聘的,不再发给聘用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补贴,纳入普通教师岗位管理。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证个人通讯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误考、缺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整个招聘过程对考生资格进行全程审查,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予以取消。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整个招聘过程都将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八、纪律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一)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联系方式
1.监督举报电话:0898-27723287
2.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760、0989-66502026
3.招聘政策解答咨询电话:0898—27726008。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注:节假日休息)
附件_1.白沙黎族自治县2023年“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 竞聘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职位表.xls
2. 白沙黎族自治县2023年“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 竞聘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