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公告(16名)

发布时间:2019-09-22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公开招聘师范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美兰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在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武汉市)学生就业中心设点,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以及全国综合排名靠前的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4所高等师范院校,公开招聘以上十所师范院校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16名,安排到我区第七中学、第九中学及英才小学等8所城区优质学校任教(学校简介详见附件),充实我区教师队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通过公开招聘,接收一批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推进教育人力资源开发使用;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坚持“双向选择、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阳光操作”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

序号

学校名称

招聘学科岗位及数量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历史

音乐

体育

选聘总数

1

第七中学

 

1

1

1

1

 

 

4

2

第九中学

 

 

1

 

 

 

 

2

3

九中海甸分校

 

 

 

 

 

 

1

4

英才小学

1

 

1

 

 

 

 

2

5

龙峰小学

 

1

1

 

 

 

 

2

6

第二十八小学

1

1

 

 

 

 

 

2

7

第三十一小学

1

1

 

 

 

 

 

2

8

美兰实验小学

1

 

 

 

 

1

 

2

 

合计

4

4

4

1

1

1

1

16

三、选聘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教师职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专业学科教师资格(报名考试以就读年级及招聘学科岗位对应专业为准,录用入编以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为准)。

(三)学科专业成绩达标,能按时获取毕业证书,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基本功;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生政策。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教学工作。

(五)高校公费师范生不列入本次招聘对象。

四、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高校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查、组织考试(面试+笔试)、预定人选、签订意向、毕业报到、统一体检、拟录公示、录用入编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公告

高校招聘教师信息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 www.meilan.gov.cn)和华中师范大学校园网等媒介发布公告。公告时间:2019年9月20日—9月30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日8:00—10月15日17:00,考生在此期间自行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网址: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167)考生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学科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对应学科进行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公开招聘师范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公告》;

(2)请考生选择正确的学科报考,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学科;

(3)报名人员以JPG图片形式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4)报名人员以JPG图片形式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①《海口市美兰区2019年教师招聘报名表》(下载附件1,本人填写内容签名后上传);

②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③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证书、各类荣誉证书;

④相应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⑤研究生上传本科毕业证书;本科生上传“就业推荐表”(或协议书)、以及由学校提供的毕业证明及学业成绩单)。

相关问题请咨询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6595819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相应学科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1.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同步进行的方式,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者,在报名截止后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19日)。应聘者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2.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10月17日9:00至10月20日16:00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3.考生资格现场复查时间:2019年10月22日上午。

4.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到华中师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接受资格复查。不参加资格复查者视为自行放弃招聘考试。

5.面试时间:2019年10月22日下午(详见考点公告)

(四)资格复查

考生参加面试前须提交如下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复查:

①《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选定报考学科岗位后网上自行下载,A4纸彩色打印一式2份);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毕业证书(未领取毕业证的由学校提供毕业证明及学业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证书、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准考证原件及各类荣誉证书;

注: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原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资格复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他人委托)。

(5)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材料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查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及办理解聘手续。

(6)资格复查合格的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资格复审时告知,同时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招聘点向社会公布。面试不设开考比例。

(五)组织面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先参加面试,合格后再参加笔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并划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2.面试内容:所应聘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教学理论,口语表达,不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

3.面试要求: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整个岗位的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面试成绩按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当天在华中师大招聘点及美兰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注: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或校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聘用。体育考生具有国家承认的游泳教练员证或足球教练员证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组织笔试

1.笔试方式:以学科分组,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学科知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3.笔试时间、地点:2019年10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在面试后告知(详见考点公告),同时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华中师大招聘点向社会公布。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相应考场参加笔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为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笔试成绩通过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华中师大招聘点向社会公布。

6.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如有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将按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七)综合成绩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2.考生综合成绩通过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华中师大招聘点向社会公布。考生请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3.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选岗。放弃选岗者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预定人选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由美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学科岗位数量确定预定录用人选。如因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签订意向书

预定录用人选与美兰区教育局签订就业意向书,毕业报到后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予以录用。

(十)毕业报到

1.预定录用人选毕业后持就业意向书以及有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区教育局报到(材料不全者取消录用资格,就业意向同时终止,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预定录用人选在毕业报到时须提供毕业报到证或介绍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含认定申请表)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

(十一)统一体检

1.拟录用考生毕业报到后,由教师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

2.体检结果公示后,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录用,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二)拟录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公示期间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三)录用入编

拟录用考生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区教育局安排到相应学校工作并办理入编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在美兰区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本区的申请,违约者按违约协议处理,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为美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纳入美兰区财政预算事业编制管理,按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七、工作纪律

高校招聘教师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八、其他事项

  (一)毕业生在录用报到时须提供毕业报到证或介绍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含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及人事档案等材料,方可办理入编手续。

(二)本方案由海口市美兰区高校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人:符老师,联系电话:0898-65321276。

(四)监督电话:区教育局:0898-65321276

区人社局:0898-65374379

 

附件:2019年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报名表

 

海口市美兰区高校选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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