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公告(第1号)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公告(第1号)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4-2025学年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教师〔2024〕47号)要求,为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专业优势、经验优势,加强我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办好百姓家门口的教育,做好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以下简称“银龄讲学计划”)的实施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募岗位和人数
招募银龄讲学教师岗位5个,详见招募岗位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面向全国(含本省)进行招募,招募对象为骨干教师。
(二)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师德师风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
2.年龄在65(含)岁以下,银龄教研员应具有中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银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高级教师优先,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4.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工作和生活环境。
5.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退休教师不能参加原退休单位银龄讲学计划的招募。
三、岗位职责
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任务,按照招募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四、履约管理
银龄讲学教师(以下简称“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县教育局与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名时,教师需提供近6个月的县级医院以上体检报告。教师服务期间,由县教育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解除银龄讲学服务协议。
五、聘用待遇
(一)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讲学工作经费标准为年人均2万元。
(二)根据省委人才发展局等六部门印发的《深化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琼人才局通〔2022〕8号)的有关规定,招募到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不含城关镇)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讲学教师,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另给予不低于3万元补助
(三)受援学校为银龄教师提供周转宿舍,服务期满后银龄教师须无条件退还学校。银龄讲学教师因病因伤产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保险等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综合遴选、公示、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程序进行。
(一)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1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3.现场报名: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兴东路教育局二楼203室。
4.线上报名:报名材料发送指定邮箱btjyj6810@163.com,邮件名称统一标注“xxx同志应聘2024年保亭县银龄讲学教师报名材料”。
5.报名材料:
(1)《保亭县2024年银龄讲学计划公开招募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明确是否服从岗位调配。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退休证、职称证。
(3)本人近6个月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募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资格。
(三)综合遴选
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综合遴选。当同一岗位有多人报名时,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的原则进行遴选和调剂。
(四)公示
对拟招募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学年度招募讲学教师。
(五)签订协议
县教育局与招募人员签订协议书。
(六)上岗任教
教师根据协议书上岗,履行岗位职责。
七、其他
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核、岗位遴选、公示、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八、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报考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电话咨询:0898-83666810;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周末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1.保亭县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计划岗位表.docx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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