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24-10-20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24年“汇聚海南·四城同办”引才招聘公告(第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支持海南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组发〔2019〕314号)《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等精神,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卫生系统引才实施意见》(保委人才局〔202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4年“汇聚海南·四城同办”引才公告(武汉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人,小学教师5人,初中教师5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表(附件1)所要求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性侵和违法违纪的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19日-2006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

5.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教育教学能力;

6.身体和心理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无不良嗜好;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8.符合各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最高学历为研究生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必须有一个学段与报考科目所学专业一致);留学回国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有与应聘岗位对应学科和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相关单位不愿意解除协议的不接受报名(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开始之日);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引才招聘公告

通过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baoting.hain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30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9日9:00-10月30日17:00。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①《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汇聚海南·四城同办”引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

②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信网查询到的带二维码标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教师资格证;

⑤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书;

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附件3);

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

⑧在编在岗教师需提交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以上所需材料扫描件以“姓名+岗位名称+报考学校”命名文件夹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18803426378@163.com。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10月19日上午9:30—14:00在武汉大学;

10月20日上午9:00—11:00在华中科技大学

下午15:00-17:30在华中师范大学;

10月21日上午9:00—11:00在中南民族大学

下午15:00-17:30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本次现场报名均在以上高校“汇聚海南·四城同办”秋季校招活动海南保亭展台处;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汇聚海南·四城同办”引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

②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信网查询到的带二维码标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教师资格证;

⑤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书;

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附件3);

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

⑧在编在岗教师需提交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以上所需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时,留复印件退原件予还本人。

(三)资格审查

1.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考生通过线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线上报名时间在2024年10月30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线上资格审查及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将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自愿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各用人单位考核等后续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活动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引才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随时取消聘用(录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尚未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提供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baoting.hainan.gov.cn/公布)

3.面试方式:采取微课及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我县使用人教版教材,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并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面试成绩出现相同的,学历优先,学历相同时,以预评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签订协议

按岗位的招聘人数和岗位排名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入围人选按招考单位有关要求和时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与工作人员核实签订就业协议,并提交《不放弃承诺书》,如不履行承诺需支付违约金8000元。

逾期没有签订就业协议的,均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体检

1.根据招聘人数,按招聘总岗位1:1的比例从考试综合成绩(面试须达到合格分数线)由高至低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考生自理。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指定的另外一家综合医疗机构进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考察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在政审期间因不符合要求或考生主动放弃政审资格的,可从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经集体研究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审核。

(九)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审核同意后办理入编手续并纳入我县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调离本系统或本县。

六、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主动告知应聘用人单位,避免错失引进机会;

(二)事业单位引才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无人报名、考核测评后无符合人员、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岗,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科学放宽岗位条件,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招聘岗位计划,适时发布补充公告;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五)未被聘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提前选择复印留存;

(六)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5)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七)招聘信息查询途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八)各用人单位对引才工作负主体责任,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以补充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报考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电话咨询:

岗位信息咨询电话:0898-83666810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周末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表:1.保亭县2024年“汇聚海南·四城同办”引才招聘岗位表.xlsx

2.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汇聚海南·四城同办”引才招聘报名表.doc

3.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doc

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5.《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zip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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