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2020年长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教师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一批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招聘15人,方案另行制定)。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教师若干名(含雁归计划引进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教师共计85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长垣市户籍或在长垣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需持有本人长垣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五)须持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要求有初中及以上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规定的“先上岗、再考证”要求的,仅限2018届和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及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报考语文学科的需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原件);
(七)如出现报名人数太少,不能形成竞争的学科,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调剂到其他学科。
(八)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长垣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
5.长垣市范围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6.长垣市教育系统范围内招聘的“两自一包”(教师自聘、管理自主、经费包干)教师、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教师、“县管校聘”教师;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选岗、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前,在长垣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18日—19日;地点:长垣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告厅。
2.报名要求:应聘者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专业代码及要求报考,报名与参加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并通过长垣市特殊教育学校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报名资格的考生,不得重复报名,否则报名资格作废。
3.报名办法: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交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报名时填写《2020年长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教师资格审查表》1份,自行下载填写,并在本人承诺栏处签字(见附件3)。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应签订诚信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三)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安排在长垣市城区。笔试方案另行规定。
2.面试
面试以讲微型课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以内,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理念、教学实施能力、专业素养、教学基本功,以及口语表达、仪容仪表、气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须知》为准。面试方案另行规定。
3.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最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最终考试成绩,按照岗位(专业)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按照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仍相同时,报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体检人员。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试人员中,按照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费用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专业)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招聘程序进行递补。
(六)选岗
应聘同一代码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学校,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仍相同时,报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自愿放弃选岗资格或不按通知要求参加选岗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专业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招聘程序进行。
(七)聘用及待遇
1.聘用与解聘:政府购岗教师由长垣市人才交流中心所属长垣市众诚人才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岗位管理协议》,市人才交流中心和学校共同负责聘用人员的人事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办理工资发放、工资调整等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社保项目。受聘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每期三年,合同期满,长垣市人才交流中心和学校根据受聘人员的平时表现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其他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情况,可以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与经费拨付:拟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现有事业单位教师的工资和其他有关待遇标准执行。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其中单位应缴纳的部分由市财政负责缴纳,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单位应缴纳的社保费,长垣市众诚人才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办公经费及管理费用等,由市财政按月切块拨付,由长垣市众诚人才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相应支付。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长垣市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方案的要求全力配合,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规定实施。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严格追究责任。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名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本方案由长垣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3-8844947
附件:1.2020年长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教师领导小组.docx
2.2020年长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教师招聘计划一览表.docx
3.2020年长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教师资格审查表.docx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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