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师招聘公告(70名)
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0年招聘7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我区教师缺编空岗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70名,其中初中语文11名、初中数学15名、初中英语6名,初中地理5名、初中生物3名;小学语文12名、小学数学12名、小学英语6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应聘中小学教师,须具备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
有中小学一级、高级教师职称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或相近,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如申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须与毕业证专业一致。
(二)中学教师、小学教师不得兼报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思想素质;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30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85年9月30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80年9月30日后出生)。
(四)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近五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为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5、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sqxq.gov.cn/)进行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一11月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位于示范区平安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北海路与富商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时需填写《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0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需携带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专业;(2)就业报到证;(3)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30元。(5)各科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提前告知考生,考生与招聘办公室签订合约后,可合并至相近科别。核减岗位的招聘人数增加到合并的科别。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2、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请根据发布的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到报名地点确认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由2020年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综合试卷(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师风等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分中学和小学两个类别。
3、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加分:1.有中小学一级、高级教师职称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2.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退役学生士兵报考的且符合本次招聘报考条件的,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3.根据2018年4月《商丘市华商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第七条聘用和待遇中第三项“工作满1年,若示范区管委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文件规定,且符合本次招聘报考条件的,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政策;4.以上加分条件不累计。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二)试讲(满分100分)
1、试讲资格确认。根据招聘科别及招聘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一定比例确定试讲人选,试讲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为3:1,比列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试讲。试讲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试讲人员的试讲成绩应不低于60分,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试讲通知单(另行通知发放)。试讲分学段、学科进行。
2、试讲内容。试讲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采取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准备10分钟,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10分钟以内)。
3、试讲时间及地点以试讲通知单为准。
(三)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均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层次、笔试成绩高低予以确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核
1、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按规定试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本人承担,5年内不得参加示范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考。
3、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应试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
4、聘用人员根据辖区内中小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调配。不服从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在职及人才代理的受聘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经示范区人社部门核验后办理相关手续,在示范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2020年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370-3633359)
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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