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濮阳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保证2022年下半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濮阳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濮阳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濮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合格证明查询网站页面会显示有效期限。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下半年认定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审核--发放证书”,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全市下半年认定统一网报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10月11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注:先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准确填写邮寄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申报完成后再体检,网报照片禁止PS,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人在网站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户籍地在濮阳市华龙区开州办、昆吾办、濮水办、皇甫办、濮上办、胡村乡、新习乡、王助镇的申请人属于濮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1、上传个人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网上将不能通过审核。
2、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网上审核阶段。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证书、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在网上审核阶段,其状态为“待认定审批”或“确认已通过”,申请人无需再到现场审核。如有信息验证没有通过的,在网上审核阶段,其状态为“需现场审核”,申请人则需持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
(二)体检: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根据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在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网上申报时由网页显示体检时间及地址),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各级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三)审核: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网上信息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要按照时间节点到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地址及所需材料:网上申报时由网页显示,请仔细查看)。申请人务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现场审核开始之前查询自己符合哪种办理情形。
1.网上审核(10月14日--10月17日)
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可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www.hateacher.cn)实名注册后,按系统提示上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报照片同版禁止PS,此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上传照片必须清晰,以免影响您后期办证)。上传照片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未在指定时间内上传照片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2.现场审核(10月25日)(网上审核未通过人员)
中国教师资格网提示“需现场审核”及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应携带材料原件,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四)认定结论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在濮阳教育网:http://jiaoyu.puyang.gov.cn/发布。
(五)领取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由各级认定机构统筹安排(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各申请人能及时领取到教师资格证书,建议准确填写邮寄信息)。
五、现场审核准备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濮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比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七)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我市工作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定现场配备必要的防护口罩、免洗洗手液、测温设备、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资,每日定时对认定场所公共设施进行消杀,按时通风换气。申请人实行单人单向、间隔1米以上安全距离(设置1米线)排队、按规范要求佩戴口罩等,统筹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申请人要按照认定机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三)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附件: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联系方式
附件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及联系方式
机构 | 部门 | 咨询电话 | 监督电话 | 网址 |
濮阳市教育局 | 教师教育科 | 8991720 | 8991721 | http://jiaoyu.puyang.gov.cn |
华龙区教育局 | 教师教育股 | 4493861 | 8917691 |
|
濮阳县教育局 | 人事股 | 3221508 | 3255431 |
|
清丰县教育局 | 教师培养 培训中心 | 8638031 | 8698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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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 | 文教卫生股 | 6255018 | 66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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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教育局 | 教师教育股 | 13461765827 | 5268016 |
|
台前县教育局 | 人事股 | 2203828 | 2210510 |
|
高新技术开发区 教育局 |
| 8991720 | 8991721 | http://jiaoyu.puyang.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