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幼儿园2025年公开招聘副园长公告
洛阳师范学院幼儿园2025年公开招聘副园长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洛阳师范学院幼儿园副园长1名,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岗位 | 岗位等级 | 招聘专业 | 学科方向 | 招聘人数 |
洛阳师范学院幼儿园副园长 | 专业技术 七级及以上 | 学前教育 | 不限方向 | 1 |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幼儿园园长、副园长或保教主任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7.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副高及以上职称;
8.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待遇
提供安家费15万元,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到邮箱:yey@lynu.edu.cn,同时抄送至zp2016@lynu.edu.cn。招聘信息2025年度有效,招满即止。
应聘人员须按照格式要求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个人求职简历,详列本人从大学至今的学习工作经历;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3.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为PDF文档);
4.职称证、园长证、教师资格证及各类荣誉证书等材料(扫描为PDF文档);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不齐全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经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试讲)人选并通知应聘人员前来面试(试讲)。
(三)考核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考核,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一般包括试讲(技能测试)、答辩等环节。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课堂教学能力、管理能力、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核成绩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洛阳师范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并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9-68618665(洛阳师范学院幼儿园)
0379-68618061(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9-68618034(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