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江汉艺术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需要,江汉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2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
详见《2021年度江汉艺术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十八周岁及以上;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人员取得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截至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年龄计算的截至时间为2021年7月1日,例: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余类推。
有下列任一情况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的;
6.有违反教师资格行为的;
7.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要求
实行网上报名,2021年6月10日9:00至6月18日17:00截止,应聘人员通过腾讯文档报名(https://docs.qq.com/form/page/DYWlCekZzRWt0aExS),同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打包以并“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后发送至指定邮箱:jhyszyxy@163.com。网报截止后审查报名资格并通知面试时间,请各位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考生应提交的材料如下(报名时传扫描电子件,现场审核时需带原件及复印件):
1.打印并签名的《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签名需手写);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电子备案表(或认证报告),当年毕业暂未发毕业证书的提供学校证明材料和学籍电子备案表;
4.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电子);
5.个人简历、学业成绩、工作经历材料、研究成果及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视为全部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报考要求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材料不清晰、不全,及未按规定打包传送,视为自动放弃。
4.在接受报名的同时,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安排专人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次日17:00。请考生关注学院和市人社局网站,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5.报名结束后,岗位数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根据专业紧缺情况提出取消、核减、保留岗位的意见,报市人社局核准。岗位调整情况和初审合格人员情况通过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四、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专业水平与职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通知在潜江人社局官网和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上进行发布。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通知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三)现场资格审核
1.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材料。
(四)面试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含专业学习、研究成果、工作业绩汇报)(15分);
2.专业能力展示和专业理论交流(55分);
3.职业能力测试(说课)(30分)。
(五)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成绩通过潜江人社局官网和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五、体检
(一)根据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工作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三)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
(四)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由学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该岗位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工作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全面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等内容进行复核。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hbqj.gov.cn)、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hbjhart.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五年。聘用人员纳入市级全额财政事业编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1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委编办负责监督和指导。
(二)对报考条件、政策和考务的咨询,请与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728-6247241。
(三)监督电话:江汉职院纪委办:0728-6246600
市人社局事业科:0728-6298803。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迅速与学院人事处联系,及时更正,以免错失招聘机会。
(五)本公告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度江汉艺术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2021年度江汉艺术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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