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湖北省潜江市职业教育中心教师招聘公告
2017年度潜江市职业教育中心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潜江市职业教育中心是一所融职前和职后教育于一体的多层次、多功能的综合性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地处潜江市南城区,占地140多亩,校园绿树成荫,鸟语花香,苍松翠柏和鲜花绿地相映成趣,被评为“湖北省园林式学校”。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根据国家、省、市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潜江市职业教育中心于4月26日在湖北工业大学进行专项招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见《2017年度潜江市职业教育中心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社会人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符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四)身心健康,适应学校工作需要;
(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即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各招聘岗位专业依据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和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进行设置。
潜江市教育系统(含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现有在编在岗(在册)正式人员(含新机制教师)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26日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工2教学楼C座208。
(三)报名提交材料: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下载打印的《2017年度潜江市职业教育中心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和《2017年度潜江市职业教育中心专项招聘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3)各两份,携带本人的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开具的在相应时间取得毕业证的证明;所有复印、打印件使用A4纸,并由本人签名),近期免冠小二寸登记彩照3张。
(四)报名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及内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公共类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解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等。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4月27日8:30
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关于面试开考比例的界定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潜江市教育局根据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做出是否取消、核减或保留招聘岗位计划的意见。其中取消招聘岗位的,由潜江市教育局提前电话告知报名考生。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成绩后,出现招聘岗位计划数末位成绩并列情况,重新进行面试。
如因考生弃考等因素产生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出现1:1时,面试工作正常进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该类岗位考生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五)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潜江教育信息网(http://www.qjjy.org)和潜江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hbqj.gov.cn/srlzy/)发布。
六、体检
(一)按照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在潜江教育信息网、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和发布体检通知。
体检工作由潜江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潜江市人社局监督和指导,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成绩,由潜江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后由潜江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弄虚作假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试成绩,由潜江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在潜江教育信息网和潜江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首个聘期不少于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由潜江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属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按期取得毕业证后与潜江市教育局联系,再进入体检、考核等后续招聘环节。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的或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潜江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潜江市人社局监督指导。
联系电话:潜江市教育局人事科0728-6241651
监督电话:潜江市人社局事业科0728-6298803
本公告由潜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度潜江市职业教育中心专项招聘岗位表
2.2017年度潜江市职业教育中心专项招聘报名表
3.2017年度潜江市职业教育中心专项招聘考试诚信承诺书
潜江市教育局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