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6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0年咸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文件精神,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社局拟定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面向普通高校二类本科及以上院校的2020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招聘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初中教师(65名):语文16名,数学16名,英语3名,物理5名,化学、历史各4名,地理、生物、政治各3名,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各2名。

2.小学教师(85名):语文、数学各30名,英语2名,音乐、体育、美术各6名,信息技术5名。

岗位计划实行总量控制、调剂使用,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学校间、学段间、学科间调剂。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3.2020届毕业生,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二类本科及以上院校的师范类专业(不含专升本)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第一学历为二类本科及以上)。

4.具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含已同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或省级高等师范专业毕业生技能比赛一等奖,下同),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应聘低学段的岗位。

5.在校学习专业课平均成绩须在78分及以上。

6.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7.所学专业门类必须与应聘学科一致(全日制研究生应聘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必须一致)。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处分期未满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2020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和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招聘点:湖北科技学院;湖北师范大学;黄冈师范学院;湖北工程学院;湖北文理学院;湖北民族大学。

2.招聘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现场填写《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应聘岗位,并只能选择一个应聘点应聘。

(2)应聘者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①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校出具的专业课考试成绩表;

④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⑤学校出具的应届生学历、专业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本人承诺件[内容:本人符合岗位报考条件,预计×年×月×日前拿到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到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现场提交《报名表》,提交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按照《报名表》审核意见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咸安区委人才办、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参加面试的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说课时间为10-15分钟。重在考察考生的就业意愿度、教师专业素质、教学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区教育局在三十日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将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并发布体检通知。体检合格后由咸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对象应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待2020年7月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证件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一个聘期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联系电话:区教育局:0715-8327393

区人社局:0715-8328247、8322025

本公告适用于校园招聘,由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咸安区教育局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3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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